安全验证
第一章 】总则 《 , 《     》第,一条  为了—加,强食品安全监管避】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!的危害保《。护消费者的》身体健康《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产品质《量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《食品卫生法、国务院!。关于加?。强,食,品,等产品安《。。全监督管理的—特别:规定等?法,律法规制定本—规定 《 《    第二条  !在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境内《生产、销《售的食品的召回及其!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!守本规定《 :     】第三条  》本规定所称》不安全食品是—指,。有证据证明对—人体健康已》经或可能造成危害】的食品包括 — ,  》   ?。  :  (一《)已经诱发食—品污染、食源—性,疾,病或对人体健—。康造成危害甚至死】亡的食品; 】。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可能【引发:。。食,品污染、食源性疾】病或对人体健康造】成危:害的食品; —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含有对特定】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!。害的成份而在—食品标签和》说明书上未》予以标识或》标识不全、不明确】。的食品; 】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有关法律、法【规规:定的其他不安全食】品 : 》    第四条【  本规定所—称召回是指食—品生产者按》照规定程序对—由其生产原》因造成的某一批次】或类别?的不安全食品通过】换货、退货、—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!等方式及时消—除或减少食》品安全危害的活【动 —     第五条】  国家质量监督】检验检疫总局(【以,下,。简称国家质》检总:局)在?职权:范围内?统一组织、协—调全国食《品召:回的:监督管理工作 【 ?     —省、:自治区和直》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!门(以下简称省级】质监:部,门)在本《行,政区:域内依法组织—开展食品召回的监督!管理工作 》 ,  》。   第六条 【。 国家质检总局和省!级质监部门》组织建立食品—召,回专家委员》会(:以下简?称“:专家委?员会”?)为食品安全危害】调查和食《品,安全危害评估—提供技术支持 】   —。  :第七:条  国家质—检总局应当加强食品!召回管理信息—化建设组织》建立食品召回—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收!集、分析与处理【有关食品召回信息】 ?     地】。方各级质监部门【对本行政区》域内的食品生—产,者建立?质,量安全档案负—责收集、分》析与处理本行政【区域内?的有关食品》安全危害和食—品召回信息并逐级】上报 】    第》八条  食品生【产,。。者应当建立完善的】产,品质量?安全档案和相关管】。。理制:度应当准确记录并保!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!料,采购、生产加工【、储运?。、销售以《及产品?标识等信息》保存:消费者投诉、食【源性疾病事故、食品!污染:事故记录以及食【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!案 》   《  第九条  食品!。生产者?应当向所在地的【省级或市级质监【部,门及:时报告所有》相关的食品安全【危害: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!、食品安全危害事件!等不得隐《瞒或虚报其生产【的食品危害人—。。体健:康的事实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