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: :第一章? 总则 》   】。  第一条  【为了加?强,食品安全监》管避免和减少—不安全食品的—危害保护消费—者的身体《健康和生《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产品》质量法、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食,品卫生法、国务【院关于加强》食品等产品》安全监督《管理的特别规定等】法律法规制》定本规定 】 ,     第二条】  在中华人民共和!国境:内生:产、:销,。售的食?品的召回《及其监督管》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!定 :   【  第三条  【本规定所称不安全】食品是指有证据【证明对人体健—。。康已经或《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!。包括 《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一):已经诱发食品—污染、食源性—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!成危害甚至死—亡的食?品;: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(?二)可?能引发?食品污染、》食源性疾《。病或对人体》。健康造成危害—的食:品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—含有对特定人群可】能引发健康危害【的成份而在食品标】签和说明《书上未?予,以标识或标识不【全、不明确》的食品; 【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有?关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不》安全食品 !     第—四条  本规定所称!召,回是:指食品生产者—按照规?定程:序对由其生产—原因造成的》。某一批次或类别的】不安全食品》通过换货《、退货、补充或【修正消费说》明等方式及时消【除或减?。少食品安全危害的】活,动  】   第五条  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!疫总局(《以下简称国家质【检总局)在职—权范围内统》一组织、协调全国食!品召:回的监督管理工【作, ?     省、!。。自治区?和直辖?市质量技术监督【部门(以下简称省级!质监部门《)在本行政》区域:内依法组织开展食品!召回的?监督管?理工:。。作  】   第《六条  国》家质检?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!组织建立《食,品召回专家委员会】。(以下简称“专【家委员会《”)为食品安全危害!调查和食品安全危】害评估?提供技?术支持 】     第七条】  国家质》检总局应当》加强食?品召回管理信息【化建:设组织建《立食品召回》。信息管?理系统统一》收集、分析》与处理有关食品召】回信息 》。  》   地方各—级质监部门》对,本行政区域内的食】品生:产者建立质量安全】档案负责《收集、分析》与处理本行政区域内!的有:关食:品安全危害》和食品?。召回信息并逐—级,上报 】 ,   第《八条  食品生产】者应当建立完—善的产品质量安【全档:案和相关管》理制度应当准确记录!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!原辅料?采购、生产》加工、储运、销售】以及产品标》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!投诉、食《源性疾病事故—、食品污染事故记】录以及?食品:危,害纠纷信息》等档案 —。。。 ?    第》九条  食品生产者!应当向所在地的省】级,或市级质监部门及时!报告所有相关的【食品安全《危害信息包括消【费者投诉、食品【安,全危: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!虚报其生产的食品】危害人?体健康的事实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