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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》章 监督《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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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三:条 县《级以上地方市场监】督,管理:部门应当依》据法律?法规规定《的职责对食》品生产者的》许,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!
! 第四十四条—。 县?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!管理部门《应当建立食品许可】。管,理信息平台便—于公民、《。法人和其他社—会组:织查询?。
【。 : 县:级以上地方》市场监督管》理部门?。应当将食品生—产许可颁发、许可】事项检查、日常监】督,检,查、许可违法行为】查处等情况》记入食品《生产者食品》安全信用档案并【通过国?。家企业信《用信息公示系统向】社会:公,示;对有不良—信用记录的食品【生产者应当增加【监督检查频》。次
】 第四》。十五:条 : 县级以上地—方市场监督》管理部?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!食品生产《许可管理《职责应?。当自觉接受食—。品生产者和》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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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!到有关?工,作人员在食品生产许!可管理过《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!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!门应当?及时进行调查—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!立即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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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六条 县【级以上地方市场监】督管理部门应当【。建立食品生产许可】档案管?理制度将办理食品】生产许可的有关材料!、发证情况及时归】档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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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四十七条 国家!市场监督管理总【局可以?定期:或,者不定期组》织对全国食品生产许!可工作进行监督检】查;省、《自治区、《。直辖市?市场监督管理—。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!定期组织对本—行政区域内的—食品生产许可工【作进:行监: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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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》八条 未经申请人!同意行政机关及【其工作人员、—参加现场核查的【人员不得披露申【。请,人,提交的商业秘密、】未披露信息或者保】密商务信息》。法律另有规》定或:者涉及国家安—全、重大社会—公共利益的》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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