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—章 核查人员和【检验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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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十四【条 : 国:家对从事企业必备】条件的核查人员实行!资,格管理制《度对食品检》。验人员实行》职(执)《业资格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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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核查人员包括【。食品生产许可证【注册审查员》。、高级审查员和【技术:专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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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七十五?条 国《家质:检总局负责统—一制定?核查人员和检验【人员的考核标—准统一培训核—查,人员和检验人员的师!资统一?组,织,注册审查员》和高级审查员的考】。核注册省级质量技】术监督部《门,负责:组织:本辖:区核查人员和检【验,人员的培训》工作负责检验人员考!核发证
! , 第七》。十,。六,条 : 国家质检》总局统一规定—检验:人员的资格注册管理!办法省级质量技【术监督部门具体【负责检验人员的【注册管?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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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十七条 !省级质量技术—。监督:部门根据需要可【确定技?。术,专家参加现场核查工!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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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技术专?家是指未取得审查】员注册证《。。书但可以为企业【必备条?。件现场核查提供技】术咨询的专业技术人!员,技术专家参加现【场核查工作时不作为!核查组成员不参【与核查?结论的决《策
】。 ?技术专家应当具【备一定的条件—并经省?级质量技术监督部】门批准、国家质检总!局备案未经批准、】备案的人员不得【作,为技术专家参加核查!工作:
! 第七?十八条 核查人员!、,检验人员经注册或】者批准?备案后方可持证上岗!未经:考核合?格,取得相应的资—。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!事核查或者检验【。。。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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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【任核查组《组长的审《查,员必须?经省级质《量技术?。监督部门批准并报国!家质检总局》备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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