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核!查人员和检验—人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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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十《四条 国家对从事!企业必?备条件的核查人员实!行资格管理制度对】食品检验人员实【行职(?执)业?资格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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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查【人员包括食品生【产许可证注册审【查员、?高级审查员和技术】专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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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七十五条 【国家质?检总:局负责统《一制定核查人员【和检验人员的—考核:标准统一培训—核查人员和检—验人员的师资统一组!织注册审查员—。和高级审查员的【。考核注册省级—质量技术监》督部:门负:责组织本《辖区核查人员和【检验人员的培—训工作负责检—验人员考核发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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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七十:六条 国家质【检总:局统:一规定检验人—员的资格注册管【理办法省级质—量技术?监督:部门:具体负?责检验人员的注册管!理,
【 第七十七【条 :。 省级质《量技术监督部—门根据需要可确定】技术专?家参:加,现场:核查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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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【。专,家是指?未取得审查员注册证!书但可以为企业必备!条件现场核》查提供?技术咨询《的专业?技术人员《技术专?家参加现场核查工作!时不作?为核查?组成员不参与核【查结论的《决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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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技术专家《应当具备一》定的条件并》经省级质量》技术监督部门—批准、国家质检总局!。备案未经批准—。、备案的人员不【得作为技术》专家参?加核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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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七十八条】 核?查人员、检验人员经!注册或者批准—备案后?方可:持证上岗未经考核】合格取得相应—的,资格证书的人员【不得从事《核查或者检验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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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担任核【查组组长的审查员必!须,。经省级质量技—术监督部门批准【并报国家质检—总局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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