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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七章 核查人员和!检验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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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第七十》四条 国家对【从事企?业,必备条件的》。核查人员实行—资格管理《制度对食品检验人】员实行职《(执)业资格管【理,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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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!查人:员包括食品生产【许可证注册审查员、!高级审查员和技术专!家
! 第七《十五条 国家【质检总局负责—统一制定核查人员】和检:验人员的考核标准统!。一,培训核查人员和检验!人员的?师资统一组织注【册审查员和高级审】查员:的考核注册省—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!负责组织本》辖区核查人员和【检验人?。员的培训工作—。。负,责检验人员考核发】证,
】。 , 第七十六条 国!家质检总局统一规】定检验人员》的资格?。注册管理办》法省级质《量技术监《督部门具体负责检】验人员的注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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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十七条】 省级质量—。。技术监督部》门根据需要》可确定技术》专家参加现》场核查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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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专】家是指?未取得审查员注册】证书但可《以为企业必》备条件现场核查提】供技术咨询的—专业技术《人员技术专家参加现!场核查工作时不作为!核,。查组成员不参与【核查结论《的决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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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—术,专家应当具》备一定的条件并【经省级质量技术【监督:部门批准、国家质】检,总局:备案未?。经批准、备案的【人员不得作》为技:术专家参《加核查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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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七十八《条 核查人—员、检验人员经【。注册或者批准备案】后方可持证上岗未经!考核:合格取得相应的【资格:证书的人员》不得从事核查—或者检验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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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担任核查组【组长的审查员必须经!省级质?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!并报国家质检—总局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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