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【 总:则 ! ,   第《。。一条  为加强食】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!安全监督管》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!水平保障人民群【众安全健康根—据中:。华人民?共和国产品》质量法?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!业产品生产许可【。。证,管理条例、国—务,院,关于进?一步加强食》。品安全工作的—。决定:。和国务院赋予国【家质量监督检验【检疫总局(》以下简称国家质检】总,局)的?职能等有关规—。定制:定本细?则 【。    《第二条  凡在中】。华,人民共和国境内【从事以销售为—目,的,的,。食品生产加工—经,营活动?必须遵守本细则食品!的进:出口管理依照法【律、行政法》规和国家有关规定】执行: 》     第三【条  本细则所【称食品是指经过加】工、制作并》用于销售的》供人们食用》或者饮用《。的制:品 —     本细则】所称食品生产加【工企业是《指有固定的》厂房(场所)、【加工设?备和:设施按?照一:定的工艺流程加工、!制作、分装用于销】。售的食品的单位和】个人(含个体工【商,户) 《 《 ,。   第四条  食!品必须符合》国家法?。律、:行政法?规和国家标准、【行业标准的质量安全!规定满足保》障身体健康、—生,命安:全,的要求不存在危及】健康和安《全的: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!出有毒有害物质【限量要求 【 ,     食品质!量安全指《标,包括标准规》定的理?化指标、感官—指标、卫生指—标和标签标识 】 ,  《。 ,  :第五条  国家实行!食品:质,量安全市《场准入制度从—事,食品:。生产加?工的企业必须—具备保证食品质【量,安全必备的生产【条件(以下简称【“,必备条?件”)按规》定,程序获取工业产【品生产许可证(【。以,下简称食品》生产许可《证)所生产加工【的食品必须经检【验合格并加》印(贴)食品质【量安全市场准入标】志后方可出厂销售】 , 》。。 ,   国家已—实行生?产许可证管理的【食品:企业未取得》食品生产《许,可证的不得》生产未经检验合【格、未?加印(贴《)食品质量》安全市场准入标志】的食品不《得出厂销《售 》 :   ? 第六?条 : 国家质检总局负】责统一组织食品【生产加工企业—质量安全监督—管理工作地方质量技!术监督部门》按照国家质》检总:局的统一《部署和要求》在,各,自职责范围内负【责组织实施食—品生产加工》。企业质量安全监【督管理工作 ! :  :  第七条  食】品生产加工》企业质量安全监【。督管理?应,当遵循科学公正【、公开?透明、?程序合?法、便民高效的原则! :   —  从事食品生产】加工:企业质量安全监督】管理工作的机—。构和人?员应当依法行政、严!格把关、热情服务、!廉洁自律 ! , , ,  县?级以上质量技术监】督部:门及其从事食品生】产加工企《业质量安全监督管】理的:。人,员、检?验机构?和检验人员对所知悉!的国家秘密和—商业秘?密负有保密义务【   】 , 第八条  任何】单,位和个人有权—对违反本细则规定】的行为向《各级质量技术监督】部门举?报受理举报的部【门应当?及时调查处理并【为举报人保》密对:举报:有功人员按照有关】规定给予《奖励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