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一章 总则 !  》   第《一条  为加强【食品: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!。全监督管理提高【食品:质量:。安全:水平保障人民—群众安全健康—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产品质量法、】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工业》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!条例、国务》院关于?进一步加强》食品安全工》作的决定和国—务院赋予国家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】总局(?以,下简称国家质—检总:局)的职《能等有?关规定制《定本细则 !     第二条 !。 凡在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境内从】事,以销售为目》的的食品《生产:加工经营活动必须】遵守本细《则食品的进出口【。管理依照法》律、:。行政法规和国—家有关规定》执行 》  《   第三条—  :本细则?。所称食品是指经过】加,工、制?作并用于销售—的供人们食用或者】饮,。用的制品 【     【本细则所称食品生】产加工企业是—指有固定的厂房【(场所)、加工【设备:和设施按照》一定的?工艺流?。程,加工、制作、分【。装用于销售的食品】的单位和个》人(含?个,体,工商户) !     第—四条  食品必须符!合国家法律、行政】法规和国家标准、】行业标准的质量【安全规定满》足保障身体健康、生!命安全的要求不【存在危及健康和【安全的不合理的【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!害物质限量要—。求 【    食品质【。量安:全指标包括标准规】定的理化指》标、:感官指标《。、,。卫生指标和》标,签标识 —     第五!条  国家实行食品!质量安全市》。场准入制度》从事食品生产—加工:的企业?必须具备保证食品】质量安全必备的生】。产条件(以下简称“!必,备条件”)按规【定程序获取》工业产品生产许【可证(以下简—称食品生《产许可?。。证)所?生产加工的食品必】须经检?验合格并《加印(贴)》食品质量安全市场】准入标志后》方可出厂销售—  【   国家已实行】生产:许可证管理》的食品企业未取得食!。品生产许可证的不】得,生产未经检验—合格、?未加印(贴)食品质!量安全市场准入标】志的食?品不得出厂销售 ! , ,     第六条!  国?家质检总局》负责统一组织食品】生产:加工企业质》量安全监督》管理:工,作地方质量》技术监督部门—。按照:国家质检总局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!各自职责范围内负】责组织实施食品【生产加工企业质【。。量安全监督管理工】作 ? ,     【第七条  食品【生产加工企》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!。应当遵循《科学:公正、公开透—明、程?序合法、便民—高,效的原则《 : ?     从—事食品生《产加:工企: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!工作的机《构和人?员应当?依法行政、严格【把关、热情服务、廉!。洁自律 《 ,。   —  县级以上质量】技,术监:督部门及其从—事,食品生产加工企业】质,量安全监督管理【的人员、检》验机构和检》验人员对所知悉的】国家秘密和商业秘】密负有保密义务 】 :  《。 ,  第八条  【任何单位和》个,人有:权对违反本细则规】定的行为向各级质】量技术监督部门举】报受理举报的部门】应当及时调查处【理并为?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!功人员按照有—关规定给予奖励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