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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一章 总则—。
第一条 为!。了规范食品经—营,。许可和备《案活动?加强食品经》营安全监督管理落】实食品?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!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:国行政许可法、中华!人民共和国食品【安全:法,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食品安全法—实施条例等法律【法规制定本办法
!第,二条 食品》经营许可的申请、】受,理、审查、决—定仅销售预包装【食品(含保健食品、!特殊医?学用途配方食—品、婴幼儿配方乳】粉以及其《他婴幼?儿配方食《品等特殊食品下【。同,)的备案以及相关监!督检查?工作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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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条 食》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应!当遵循依法、—公开:、公平、公》正、便民《、高效的《原则
第四条 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境内从事《食品销售《和餐饮服务活动【应当依法取得食品】。经营许可
【 下列》情形不需要取得食】。品经营?许可
【 (一?)销:售食:用农产品;》
《 (二)》仅销售预包装食【品;:
—。(三:)医疗?机构、药品零售企】业销售特殊医—学用途配《方,食品中的特定全营】养配方食品》;
— ,(四:),已经取得食》品,生产许?可的食品生产者【在其生产《加工场?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!其生产的食》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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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】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他,不需要取得食品【经营许?可的情形
【 , 除上述情形【外还开展其他食品经!营项目的应当依【法取:得食:品经营许可
【第五:条,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!的应:当报所在地县—级以上地方》市场监督管理—部门备?案
《 : 仅销售预》包装:食品的食品经—营,者,在办理备案后增【加,其他应当《取得:。食品经营许可的【食品经?营项目?的应当依法取得【食品经营许可;取】得,食品经营《许可之日起备案【自行失效
【 食品经—营者已经《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增!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!不需要另行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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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取】得,食品生产许可的食】品,生产者在其生产【加工场?所或者通过网络销】售其生产的预包装食!品的不需《要另行备案
【 医》疗机构、《药品零售企业—销售特殊医》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!。特定全营养配方【食品:不需要备案但是向医!疗,机构、药品零售企业!销售特定全营养配】方食品的经营企【业应:当取得食《品经营许《可,或者进行备案
第!六条 食品》展销会的举办者【应当在展销会举【办前十五个》工作日?内向所在地县级市】场监:。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!。经营区域布局、【经营项目、经营期】限、:食品安全管理制【度以及入场食品经营!者主体信息》核,验情况?等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或者县】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有规定的依【照其规定
】 , 食品展销会的举办!者应当依法承担【食品安全管理责任】。核验并?留存入场食品—经营者的许可证【或者:备案:情况等信息明确入】场食品经《营者的食品安全【。。义,务和责任并督促落】实定期?对其经营环境、条件!进,行检查发现有食【品安全违法》。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!并立: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!场,。。监督管理部门
! : 本:条规定的展销会包】括交易会、博览会】、庙会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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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》食品经营者》在不同经营场所从事!食品:经营活动的应—当依:法分:别取得食品》经营许可或者—进行备?案通过?自,动设备从事》。食品:经营活动或者—仅从事食品》经营管理活动的【取得一个经营—场,所的食品经营—许可或者进行备案后!即可在本省级行政】区域内的其他—经,营,场所开展已》取得许可或者—备案:范围内的经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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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—用自动设备》跨省经营的应当分】别向经营《者所在地和》自动设备放》置地点所在地省级】市,场监督?管理部门报告
】 《跨省从事食品经营管!理活动的《应当分别向》经营者所在地和从】事经营管理活动【所在地省级市—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】告
?第八条 国家市【场监督管《理总:局负责指导全国【食品经营许可和备】案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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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【以上地?。方市场监《督管理部门负责【本行政区域内—的食:品经营许可和—备案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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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、【自治区?、,直辖市市场》监督管理部门—可以根据食品经营】主体业态《、经营项《目和食品安全风险】状况等结合食—品安全风险管—理实际确《定本:行政区域内市场【监督管?理部门的食》品经营许可》和备案管理权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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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县级以上!地方:市场:监督管?。理部门应当》加强食品经营许可】和备案信息化建设】在行政机《。关网站公开食品经】。营许可和备案管理】权限、办事指南【等事项
【 县级以上地方】市,场监督?管理部门《应当通过《食,品经营许《可和备?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!食品经?营,许可:和,备案全流《程网上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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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【经营许可电子证书】与纸:质食品经营许可证】书具有?同等法?律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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