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三章】 失业保险金发放】 《第十四?条, 经办机构—自受理?失业人员《领,取失:业保险?金申请?之日起10日内对】。申领者的资格—进行审核认定并将】结,果及有关事项—。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!者从其办理》失业:登记之日《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! 第十五条【 , 经办?机构根据失业—。。人员累计缴费时【间核:定其领取失业—保险金的期限失【业人员累计缴费时】间按照下《。列原则确定》     (!一)实行个》人缴纳失业保险费】前按国家《规定:计算的?工,龄视同缴费时—间与条例发布后缴】纳失业保险费的时】间合并计算 【    》 (二?)失业?。人员在?领取失业保险—金期间重新就—业后再?次失业的缴》费时间重新计—。算其领?取失业保险金的【期限可以《。与前次失业》应,领取而尚未领取【的,失业:保险:金的期限合并计算】但是最长不得—超过24个月失【业人员在领》。。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!新,就业后不满一年再】。次失业?的可以继续》申领其前次失业应】领取而尚未》领取的失业保险【金 ? :第十:六,条, , 失业保《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!、丧葬补助金、抚恤!金,、,。职,业培训和职业介绍】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!的标准按照各省、】自治区、直辖市【人民政府的》有关规定《执行 第【十七条 失业【保险金应按月—发放由经《办机:构开具单证》失业人员凭单证【到指:定银行领取 【 第十八》条 对领取失【业保险金期限即将】届满的失业人员经】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!告知本?人 :     失业!人员在领《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!生,条,例第十五《条规定情形之一【的经办机构有权即】行停止其《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!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!业保险待遇 【 :第十九条 经办】机构:应当通过准》备书面资料、开设服!务窗口?、设立咨询电话【。等方式为失业人【员、用人单位和【。社会公众提》供咨询服《务 第二十条! 经办机构—应按规定《负,责失:业保险?金,申领、发放的统计】工作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