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期末:考,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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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三:条 省级政府耕】地保护责任目标期】末考核内《容主要包括》耕地保有量》、永久基本》农田保护面积、耕】地数量变化、—。。耕地占补平衡、永】久基本农田占用【和补划、高标准农田!建设、耕地质量保护!与提升、耕地保护】。制,度,建设等方《面情况涉《及补充耕《地国家统筹的有关】省份考?核,部门可以《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规《划纲要以及》耕地保护工作进展】情况对其耕地—保护:目标、永久基—本农田保护目标等考!核,指,标作相应《调整
! 第十四条 !各省、?自治:区、直?辖,市人民政府按照本】办法:和考核部门期末考核!工作要求开》。展自查在规划—期结束后次年的6】月,。。底前向国《务院报送耕地保护】。责任目标任》务完成?情,况自查报《告并抄送考核部【门省级?人,民,政府对?自查情况及》相,。关数据的真实性【、准确性和合—法性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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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十—五条 《考核部门对各省、自!治区、直《辖市人民政》府耕地保护责任【目标履行情况进行】全面抽查根据省【级自查、实地抽【查和年度自》查,、,。期,中检查等对各—省,份耕地保护责任【目标落实《情况进行综》合评价、打分排序形!成期:。末考核结《果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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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六条 》 考核?。部门:在规划期结束后次】年的10月底前将】期末考核结果报送国!务院经?国务院审定后向社】会公告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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