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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期末考】核,
! ?第十三条 省级政!府耕地保护》责任目标期末考核】内容:主要包括耕地保有】量、永久基本农田】保护面?积、耕地数量—变化:、耕地占《。补平衡、永久基本农!田占用和《补划:、高标准农田建设、!耕地质量保护与提】升,、耕地保护制—度建设等方面情况涉!及补充耕地》国,家,统筹的有关省—份考:核部门?可以根据《国民:。经济:和社会发展规—划纲要以及耕地【。保护工作进展情况】对其耕?地保护?。目标、?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!标等:考核指标作》。相应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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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条— , 各省、《自治:区、直辖市人民【政府按照本办—法和考?核部门期末考核工作!要求:开,展自查?在,规划期结束后次【年的6月底前向国务!院报送耕地保—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!情况自?查报告并抄送—考核:部门省级《人民政府对》自查情况及相—关数据的真实性、准!。确,性和合法性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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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五《条 : 考核?部门对?各省、自治》区、直?辖市人民政府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!。行情况进行全面抽】查,根据省级自》查、实地《抽查和年度自查、】期中检查等对—各省份耕地》保护责任目标落实】情况进行《综合:评价、打分排—序,形成期末考核—结果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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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条 考核部门在规!划期结束后次年【的10月《底前将期末考核结果!报送国务院经国务院!审,定后向?社,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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