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。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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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! 为贯彻落实【中共:中央 国务院关于】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!占补平衡《的意见?坚持最严《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】和最严格的节约【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!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!基本农田建立健【全省级人《民政府耕地保护责】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据!中华人?民共和国土地管【理法和基本农田保】。护条例等法律法规】的,规定制定本办—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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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条 ? 各省、自治区、】直辖市人民政—府对全国《土地:利用:。总体规划纲要(【以,下简称?纲要)确定的—本行政区域内的【耕地保有量》、永久基本农田【保护面积以及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】务负:责省长、自治区【主席、直辖》。市市长为《第一责?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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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?条 ?国,务院:对各:省、自治区、直【。辖市人民政府耕地保!护责任?目标履?。行情况进行》考核由国土资源【部会同?农业部、国》家统计局(以下【称考核部门)负责组!。织开展?考核检查《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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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第?四条 省级政府耕!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!在耕地占补平衡、高!标准农田建设等【相关考核《评,。价的基础《上综合开展实行年】度,自查、期中检查、期!。末考核相结合的【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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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年度自查每—年开展?1次:由各省、自治—区,。、直辖市自行组织】开展:;从2016年【起,每五年为《。一个规划期期中检】查在每个规》划期的第三年开【展,。1次由考核部门组织!开展:;期末考核在每【个,规划: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!1,。。次由国务院组织考核!部门:开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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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五条 《 考核部门会同有】关,部门根据纲要—确定:的相关指标和高标准!农田建设《任,务、补充耕地国家统!筹,、生态退耕、灾【毁耕地等实际情况对!各省、?自治区、直辖—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!基本农田保护—面积:等提出考《核检查指标建议【。经国务院批准后由】考核:部门下达作为省【级,政府耕地《保护责任《。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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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 全国—土,地利用变更调查提供!。的,各省、自治区—、直辖市耕地面积】、生态退《耕,面积、永久基—本农田面积数据【以及耕?地质量调查》评价与分《等定:级成果作为》考核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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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各省—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人民政府要按照【国家统一规范—加强对?耕,地,。、永:久基本农田保护和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的!动态监测在考核年】。向考核部门提交【监测调查资》。料并对数据的真实】性负责?
— 考核部门】依据国土资源遥感监!测“一张《图”和综合监管平台!以及耕地质》量监测网《。络采用抽样调查和卫!星,遥感监测等方—法和:手段对耕地、永久】基本农田保》护和高标《准农田建设等情【况进行核《查
】 第七条 省!级政府耕地》保护责任目标—考核遵循客观、公】开、公正突出重点、!奖惩并重的原—则年度自查、—期中检查和期—末考:核采用定性与定【量相结合的综合【评价方法结》。果采用?评分制?满分:为100分考核检】查基:本评价指《标由:考核部门依据中华】人,民,共和:国土:。地管理?。。法、基?本农田保《护条例?等共:同制定并根据实【际,情况需?要适时进行调整【完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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