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! 法律责任 】 第三十《条, 农业?农村主管《部门在监督》检查中发现生猪定点!屠宰厂(场)—不,再具备本条例—规定:条件的?。应,当责令停《业整顿?并限期?整,改;逾期仍》。达不到本条例规定】条件的由设区—的市级人民政府吊】销生猪定点屠宰证】书,收回:生猪定?点屠宰?标志:牌 ?第三十一条 —违反本条例规定未】经定点从事生猪屠】宰活动的由农业【农,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!没收生猪、生猪【产品、屠宰》工,具和:设备:以,及违法所得;货【值金额不足》1万元的并处5万元!以上10万元以下】的,罚款;货值金额1万!元以上的并处货值】金额10倍》以上20《倍以下的罚》款    — 冒用或者》。使用:伪造的生猪》定点屠?宰证:书或:者生:猪定点屠宰》标志牌?的依照前款的规【。定处罚?   《  :。生猪定点屠》宰厂(场)》出借、转让生猪定】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!定点:屠宰标志牌的由【设区的市级人民【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!宰证书?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!志牌:。;有违?法所得的由》农业农村主管部【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!5,万,元以:上10万元以下【的罚款 第三十二!条 违?反本条例《规定生?猪定点屠宰厂(场)!。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由农业农村主【。管部门责令》改正给予警》告;拒不《改正的责令停业整】顿处5000元以上!5万:。元以下的罚款—对其直接负》责的主管《人员和其他直接责】任人员?处2:万元:以上5?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!节,严重的由设区的市】。级人民政府吊—销生猪定点屠宰【证书收回生猪定点】屠,宰,标志牌 》。  :。  (一《。),。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!守生猪进厂(场)】查验登记制度、生】猪产品出《厂(场)记录制度】的;:  ?  : (二)未按照【规定签?订、保存委》托屠宰协议的;【   《  (三《)屠宰生猪不—。遵,守国家规《定的操作规程、技】术,要求和生猪屠宰【质,量管:理规范以及消—毒技术?规范:的; ?     (四)未!。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!肉,品品质检验》制度:的;    【 (五?)对经肉《品品质检《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!。未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处理并如》实记录处理情况【的     发】生动物疫《情时:生猪定点《屠宰厂(场)未【按,照规定开《展,动物疫病检测的由农!。业农:。村主管?部门责令停业整顿】并处5000—元,。以上5万元以—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!责的主管《人,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:。员处2万元》以上5万元以—。下的:罚款;情节严—重,的由设?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!销生猪定点屠—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!屠宰:标志牌 第三十】三条 ?违反本条例规定生猪!定点屠宰《厂,(场)出厂》(场)未经肉品品质!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!。检验:不,合格的生《猪产品的由》农业农村主管部【门责:令停业整顿没收生】猪产品和《违法所得;货值金额!。不足1万元》。的并:处,10万元以上15万!。。元,以下的罚《款;货值金额1万】元以上的并处—货值:金额15《倍以上?30倍以下》的罚款;对其直接】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,他,直接责任人员处【5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:的罚款;情节严重】的,由设区的市级人【民政府?吊销:生猪定点屠》宰证书收《回生猪定《点屠:宰标志牌并可以由公!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!共和国食品》安全法?的,规定对其直》接,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直接责《。任人员?处5日以上》1,5日以下《。拘留 第三十【。四条 生猪定点屠宰!厂(场)依照本条例!规定应当《召回生猪产品而【不召:回的:由,农业农?村主:管,部门责?令召回停止》屠宰;拒不召回【或者拒不停》止屠宰的责令停【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!和违法所得》;货值金额不足【1万元?的并处5万元以上】。10万?元以:下的罚款;货—值,金额1万元以上【的并处货值金—额10倍以上—20倍以下的—罚款;对其直—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处5》万,元以上10》万元以下《。的罚款;情》节严重的由设区【的市级人民政府【吊销生猪《。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!猪定点屠《宰标志牌  【   ?委托人拒不执—行召回规定》的依照前款规—定处罚 》第三十五条 —违反本条例规—定生猪定点屠宰【厂(场)、其他单位!。和个人对生猪—、生猪产品注水【或者注入其他物质】的由农业农》村主管部门》没收注水或》者注入其他》物质的生猪、—生猪产品、》注水工?具和设备以及—。违法所得;》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!的并:处5万元以上10万!元以下的罚款;货值!。金额1万元》以上的?并处货值金额10倍!以上20《倍以下的罚款;【对生猪定点屠宰厂】(场)或者其他单】。位,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,。。。和其他直接》责,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!10万元以下的【罚款:。注,入其:他物质的还可以由公!安机关?依照中?。华,人民共?。和国食品安》全法的规《定对其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接责—任,人员处5日》。以,。上15日以下拘留 !     生猪【定点屠宰《厂(场?)对生猪、》生猪产品注》水或者注入》其他物?质的除依照》前款规定《处罚外还《。应当由农业》农村主管部门责【令停业整顿;情节严!重的由设区的市级】人民政?府吊销生《猪定点屠宰证—书,收回生猪定点—屠宰标志牌 — 第三十《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生猪定点》屠宰厂(场》)屠宰注水》或者注?入其他?物质的生猪的由农】。。业农村主管部门【责令停业整顿—没收:注水:或者注入其他—物质的生猪、生猪】产品和?违法所得;货值【金额不足1万元【的并处5万元以【上10万元以—下的罚款;货值金】额1万元以上—的并处货《值金额10倍以上2!0倍以下的罚款;】对其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处5万】。元以上?。10万元《以下的?罚款:;情节严《重的由设区的市【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!。定,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!定点屠宰标志—牌 第《三十七?条 违?反本条例规定为未】经定点违法》从事生猪屠宰—活,动的单位和》。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!所或者?生猪产品储存设施】或者为对生猪、生猪!产品注水或者—注入其?他,物质的单位和—个人提供场所—的由农业农村—主管部门责》。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!并处5万元以上【10万以下的—罚款: 第三十八条 】。违,。反本条例《规定生猪定点屠【宰厂(场)被—吊销生猪定点屠【宰证书的其法定代表!人(负?责人:),。、直接?。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?。他直接责《任人员自处罚决【定作出之日》起5年?内不得申请》生,猪定点屠宰证—书或:者从事生《猪屠宰管《理活动;《因食品安全》犯罪被判处》有期徒刑以上—刑罚的终身不—得从事生猪》屠宰管理活动— 第三十》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!部门和其《他有关部门的—工作:人员在生猪屠—宰,。监督管?。理工作中滥用职权、!玩忽职守、徇—私舞:弊尚不构成犯—罪的依法给予处分】 第四十条 【本条例规定的货值金!额按:照同类检疫合格及】肉品品质检验合【格的生猪《、生猪产品》。的市场?价,格计:算, 第?四十一?条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