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—第四章 法律责任 ! , 第三十条 【农业农村《。。主管部门在监—督,检查中发《现生:猪定点屠宰》厂(场)不再—具,备本条例《规定条件的应当【责令停?。业整顿并限期整【改;逾期《仍达不?到,本条例规定条件的】由设区的《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!猪定点?屠宰证书收回生【猪,定点屠宰标志—牌 第三十—。一条 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未经定点【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!由农业农村》主管:部门:责令:关闭没收生猪、生】猪产品、屠宰工具和!设备以及违法所得】;货值金额》不足1万元》的并处5万元以【上10万元》以下的罚款;货【值金额?1万元以上的并【处货:值金额?10倍以上2—。0倍以下的》罚款     】冒用或者使用伪【造的生猪定》。点屠宰证书或—者生猪定点屠宰标】志,牌的依?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!     生猪定点!屠宰厂(《场)出借《、转让生《猪定点屠宰证书或】者生猪定点屠—宰标志牌的由—设,区的市级《人,民政:府吊销生猪定点【屠宰证书收》回生猪定点屠宰【标志牌;有违—法,所得的由农业农村】主管: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!处5万元以上10万!元以下的罚款 】第三十?。。二条: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!猪,定点屠宰厂(场)有!下列:情形之一的》由农业农《村主管部门责—令改正给予警—告;拒不改正的责令!停业整顿处》。500?0,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!罚款对其直接—负,责,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《人员处2万元以【上5万元以下的【罚款:。;情节严重的由设区!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!生猪定点屠宰证书】收回生猪定点—屠,宰标志?。牌    — (一)《未按照规《定建:立并遵守生猪进厂】(场)查《验登记制度、生【猪产品出厂(场)记!录制度的;  】   (二)—未按照规定签—。订、保存委》托,屠宰协议的》;     (】三)屠宰生猪不【遵守:国家规?定的操作规程、技】术要求和生猪屠【宰质量管《理规范以及》消毒:技术规范《的;   — ,。 (四?)未按照规定建【立并遵守肉品品【质检验制《度的;?     (五)!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!合格的生猪产—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处理并如实记录】。处,理情况的《 :    发生动物疫!情时生猪定点屠宰】厂,(场)未按照—规定开展动物—疫病检测的由农业】农村主?。。管部门?责令停业整顿并处】5000《元以上?5,万元以下的罚款对】其,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:其他直?接责任人员处—2万元以上5—。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情,节严重的由设—区的市级人民—政府: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!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!标志牌 第三十三!条 :违,反本条例《规定生猪《定点屠宰《厂(场)出厂(【场,)未经肉品品质【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!检验:不合格的生猪产【品的:由农业农村主管【部门责令《停业整顿没收—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!;货值金额》不足1万元的并【处10万元以上【15万元以下的【罚款;货值金额1万!元以上的并处货【值金额15倍以上】30倍以下的罚【款;对其直接—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!5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!。重的由设区的—市级人民《政,。。府吊销生猪定点【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!点屠宰标志牌并可】以由公安机关依【照,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!。安全法?。的规定对其直接负责!的主管?人员和?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处》5日以上15日【以,下拘留 》第,三,。十四条 《生猪:定点屠宰厂(—场)依照本条例规】定应当召回》生猪产品而不召回】的,由农业农村主管【部门责令召回停止屠!宰;拒不召回—或者拒?。不停止屠宰的责【令停业?整顿没收生猪产品】和违法所得;货值金!额不足1万元—。的并处5万元—以上10万元以【下的罚款;货值金】额1万元《以上的并处货值【金额10倍以上2】0倍:以下的罚款》;对其直《接负责的《主管: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。人员:。。处5万元以上—10万元《以下的?罚款;情节严重的由!设,区的市?级人民政府吊销生】猪定点?屠宰证书《收回生?猪定点屠宰》标志牌?     —。委托人拒不执—行召回规定的依照】前款规定《处罚 《第三十五条》 违反?本,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!宰厂(场《)、其他单位和个】人对生猪、生—。猪产品?注水或者注入其【他物质的由》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!收注水或者》。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!、生猪产品、—注水工具和设备【以及违法《所得;货值金—额不足1万元—的并处5万元以上】10万?元以下的罚款;货值!金额1万元》。以上的并《处货:值金额10倍以上2!0倍以下的罚款;对!生猪定点《屠宰厂(场)或【者其他?单位的直《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任人员处5—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的罚款注入—其他物质的还可以由!公安机关《依照中?华,。。人民共和国食品【安全法的《规定对其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?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!日以上?1,5日:以下拘留  【   生猪》定点:屠宰厂?(场)对生》猪、生猪产品注水或!。者注入其他》物质的除依照前【。款规定处罚外还应当!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!责,令停业整顿》;情节严重的由设区!的市级?人民政?府吊销生猪定点【。屠宰证书收》回,生猪定?点屠宰标志牌 【 第三?十六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生猪定点【屠宰厂(场)—屠宰注水或者—注入其他物质的【生猪的由农》。。业农村主管部—。门责令停业整—。顿没收注水》或者:注入其?他物质的生猪、【生猪产品和违法所】得;货值金额不足1!万元的并处5—。。万,元以上10》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货值金额1万元以】上,。的,并处:货值金额10—倍,以上20《倍以下的罚款;对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处5万】元以:上10万《元以下的罚款;【情,。节严重的由设区的】市级人?民,政府吊销生猪定点】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!点屠宰标志牌 】。第三十七《条 违?反本条例规定—为未:经定点违法从事【生猪屠宰活动—的单:位和个人提供生【猪,屠宰场所或者生【猪产品储存设施【或者为对生猪—、生猪产品》注水或者注入其他】物质的单位和个【人提供场所的由农业!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!正没:收,违法所得并》处5万元以上1【0万以下的》罚款 《第三十八《条, 违反本《。条例:规定生猪定点屠宰】厂(场)《。被吊销生猪定点屠】宰证书?。的其法定代表人【(负责人)、直接负!。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接责任人员自【处,罚决定作出之—日起5年内不得【申请生猪定点—屠宰证书《或者从事生猪—屠,宰管理活动;—因食:。品安全?犯,罪被判处有》期徒刑以上刑罚【的终:身不:得从事生猪屠宰管】理活动 第三十】九条:。 农业?农村主管部门—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!作人员在生猪屠宰监!督管理工作中滥【用职权、玩忽职【守、徇私舞弊尚不】构成:犯罪的依法》。给予处分 第四】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!。货值金额按》。照同类检疫合格及肉!。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!猪、生猪产品的市场!价格计算 第【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!例规定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