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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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条 为》。加强生物制品监督】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!签发:行为保证生物制品】安全:、有效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药《品管理法(以下【简称:药,品管理法)有关规定!制定本办法》
】。 第二《条, 本办法》所称:生物制品《批,签发: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!。督管:理总局(以下简称食!品药品监《管总局)对》获得上市许可的疫苗!类制品、《血液制品、用于【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!试剂以及食品药【品监管总局规定的】。。其他生物制品—在每批产品上市【销售前或者进—口时指定《药品检验机》构进行资料审核【、现场核实》、样品检验的监督管!理行:为
! 未?通过批签《发的产品不得上【市销售或者》进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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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《条 批签》发申请?人应当是持有药【品批准证明文件的】境内外制药企业境外!制药企业应当授权其!驻我国境内办事机】构或者我国境内【企业法?人作为代《理人:办理批签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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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批签发产品应当】。按照食品药品监【管总局核《准的工艺生产企业】对批签发产品生产】、检验等过程中形】成的资料《、记录和数据的【。真实性负责批签【发资料?应当经企业质—。量受权人审核并【签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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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每批产?品上市销售》前或:者进口时《批签:发,申请人应当主动【提出批签发申请【依法履行批签发活】动中的法定义—务,保证:申请:批签发?。的产品质量可靠【以及批签发申—请资料、过》程记录、试验—数据和样品的真【实性:
— 第四—条 食品药—品监管总局主管全国!。生物制品批签发工】作,负责规定批签—发,品种范围指定—批签发机构指—。导批签发《工作:的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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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、!自,治区、直辖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!。部门负责本行—政区域批签发申请人!的,日常监管协助批【签,发机构开《展现场核实组—织批签发产品—的现场抽样》及批签发不合格产品!的处置对批》。签发过程中发—现的违法违》规行为进行调—查处理
! 食品—药品监管总》局指:定的批?签发机构负责—批,签发的受理、—资料审核、现场核实!、样品检验》等工:作并依法作出批签】发,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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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食品药品》。监管总局委托中【国食品药品检定【研究院(以下—简称中检院)—组织制定《批签发技术要求和】技术考核细则对拟】承担批签发》工,作或者扩《。大批:签,发品种范围》的药品检《验机构进行能力评估!和考核对其》他批签发机构—进行业?务指导、技术—培训:和考核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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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食:品,药品: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审!核查验中心》(以下简称》核,查中心)负责批【签发过程《中的现场《检查工?作
】 第五条 食!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批!签发产品《建立基于风险的【监督管理体系—必要时可以通—过,现,。场核实验《证批签发申请资料】的真实性、可靠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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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条 生物制!品批签发审》核、检验应当依据】食品药品《监管总局核准的药】品注册标准并应【当,同时符?合,中华人民《共和国?药典(以下简—称药典)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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