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其他从业》人员的安全培训
!
! 第十?一,条 煤矿、非【煤,矿山、危险化—学品、烟《。花爆竹、金》属冶炼?等生产经营》单位必须《对新上?岗的临时工、合【同工、劳务工、轮】换工、协议》工等进行强制性安】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!岗位安全《操作、自救互—救以及应急处—置所需?的知识和技能—后方能安排上岗作】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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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二条 加—工、制造业等生产】单位:的其他从业人员在】上岗前必须经过【厂(矿)、车间(工!段、区、队》)、班组三级安【全培训教《育
! 生?产经营单位应当【根据工作性》。质对其他《从业人?。员进行?安全培?训保证其具备—本岗位?安全操?作、应急处》置,等知识?和技能
】
: 第十》三条 生产—经营单?位新上岗《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!培训时间不》得少于24学—时
?
【 ,煤矿、非煤矿—山、危险化学品【、烟花爆《竹,、,金,属冶炼等生产经营】单位新上岗》的从业人员安—全,培训时间不》得少于72学时每】年再培?训的时间不得少【于20学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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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 《厂(矿?)级岗?前安:全,培训内容应》当包括
】
— (一)本单位!。安,全生产情况》及安全生《产基:本知识;
】
【 (二)本【单位:安全生?产规章制度》和劳动纪律;
!
《 : : (三)从【业人员安全》生产权利和义—务;
【
— (四)—有关事?故案例等
》
《。。
?。 煤矿《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!学,品、烟花爆竹、金属!冶炼等生产经营【单,。位厂(矿)级安全培!训除包?括,上述内容《外应:当增加事故应急救】。。援、事?故应急?预案演练及防范措】。施,等,内容
》
— 第十五条 车间!(,。工段、?区、队)级岗前【安全培训内》。容应当?包括:
》
— ?(一:) :工作环境及危—险,因素:;,
:
?
? : 《(二) 所从事【工种可能遭》受的:职,业,伤,害和伤亡事故;
!
,
! (三) 所从事!工种的?安全:职责、操作技能【及强制性标准—;
】 ? 《(四:)自救互救、急【救,方法、疏散和现【场,紧急情况的处理【;
】 , (【五)安全设备设【施、个人防护用品】。的使用和维护;
】
,
:
— (六)【本车:间(工段、区、【队)安全生》产状况及《规章制度;
!
: : 《 (七)预防【事故和?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!。注意的安全事项;】
《
? 【(八)有关事故案】。例;
—。
— (》九)其他需要培【训的内容《。
?
《 , ,。 第十六条 班】组,级岗前安全》。培训内容《应,当包括
【
! (一?)岗位安全》操作规程;
!
? 《 (《二)岗位之间工作衔!。接配合的安全与职】业卫:生事项;《
:。。
》 —。 (三)有关事【故案例;
!
, ? 》(四)其他需要【培,训的内?容
【 《第十七条 从【业人员在《本生产经营单位【。内调: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!年以上重新上岗时】应当重新接受车【。间,(工段?、,区、队?)和班组级》。的安全培《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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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生产经营单位】采用新工艺、新技术!、新材料或者使【用新设备时》应当对有关从业人】。员重新进行有—针,对性的安全培—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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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八条 生产经【营单位的特种作【。业人员必须按照【。国,家有关法律》、,法,规,的规:定接:受专门?的安全培《训经考核合》格取得特种作业【操作资格证书—后方可上岗作—业
》
? , 特种作》业人员?的范围和《培训考核管理办【法另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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