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其他从业人员的】安全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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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:第十一条《 煤矿、非煤【矿山:、危险化《学品、烟花爆竹、】金属冶炼等生产【。经营单位必须—对新:上岗的临时工—、,合同工、劳务工、】轮换工、协议—工等进行强制—性安全?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!位安全?操作、自救》。互救以及应急处置】所需的知识和技【能后:方能安排上岗作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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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二条 —加工、制造业等生产!单位的其他从业【人员在上岗前必【须经:过厂:(矿)?、车间?(工:段,、,区,、队)、班组三级】安全培训教育
【
《
生—产经营?。单位应?。当根据工作》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!进行安全培训保证】其具备本《岗位安全操作、应急!处置等知《识和技能
!
第十三条! :生产经营《单位:新上岗的从业人员】岗前安全培训时间】不得少于24—学时:
】 煤?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!。化学品、《烟花爆竹、金属【冶炼等生产》经营单位《新上岗的从》业,人员安全培训时间】不得少于《72学时每年再【培训的时间不—得少:于20?学时:
》
? :第十四条 厂【(,矿)级?岗前安全培训内容】应当包括
【
:
?。 (【一)本单位安全生】产情况?及安:全生:产基本知识》;
—
: 《。 (二)本单】位安:。全生产规《章制度?和劳:。动纪律;
!
: ?。 , (三)从业人!员安:全生产权《利和义务《;
》
—。。 : , (四)《有关事故《案例等
【
—煤矿、非煤矿山、】危险化学品》、烟:花,爆竹、金属冶炼等生!产经营单位厂(矿)!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!述内:容外应当增加事【故,应急:救援:、事故应急预案【。演练及防范措施【等内容
【。。
第十五!条 车间(—工段、区、队)级】。岗前安全培训内【容应当包括
】。
! :(一) 《工作环境及危险【因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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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》) 所从事工—种可能遭受的职【业伤害和《伤亡事故《;
【。 ? , : (三) 所【从事工种的》安全职?责,、操:作技能及强制性标】准;
! : 《。 (四?)自救互《救,、急救方法、疏【散和现场紧急情况】的处理;
】
《 ,。 (五【)安全设《备设施、《。个人防?护用品的使用—和维护;
》。
— :。。 (—六)本车间(工段】、区、队《),安全生产《状况及规《章制度;
—
】。 : , (七?)预防事故》和职业危《。害的措施及》应注意的安全事项;!
》
— : (八)有关事故】案例;?
《
【 ?(九)其他》需要培训的内容
!
《 第十—六条 班组级【岗前安?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!
?。
【 (一—)岗位安全操作【规程;
—
? ? (二)】岗位之?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!全与职业《卫生:事,项;
《
! (三)—。有,。关事故案例;—
】 , : (《四)其他需要—培训的内容
【
第!十七条 《 ,从,业人: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!内调: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!年以上重新》上岗时应当重—新接受车《间(工段、区、【队)和?班组:级的:安全培?训
》
《 生产经营单位采!用新工艺《、新:。。技术、新材料或者】使用新设备时—应当对有关从—业人:员重新?进行有针对》性的安全培训
】
《 ,。 第十八条 】 生产经《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!员必须按照国家【有,关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接《。受专:门的安全培训经考】核合:格,取得:特种作业操作资【格证书后方可上岗】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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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特—种作业人员的范围】和培训考《核,管理办法另》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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