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:主要负责人、安【全生产管理》人,员的安?全,培训
!
第—六条 ? 生:产经营单《位主要?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!。理人员?应当接受《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!事的生产经营活动】。相适应?的安全生产知识和】管理能力
】
: 第》七条 生产—。经营单位主要负【责人安全培》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!
】。 《 (一)国家安全!生,产方针、政策和有】关安全生产的法【律、法?规、规章及标—准;:
:
【 (二【)安全生产管理基】本知:。识、安全生》。产技术、安全生【产专业知识;
【
】 (—三)重大危险源管】理、重大事故—防范、应急管理和救!援组织以及事故【调查处?理的有关《。规定;
》
?
? ? (四)职【业危害及其》预,。防措施;《
【 , 》。 (五?)国内外先》进的安全生产管理】经验;
—
,。。
》。 (六)典!。型事故和应急救援】案,例,分析:;
【。 ? 》(七:)其:。他需要培训的内容
!
】 第八?条 生产经营单位!安全:。。生,产管:理人员安全》培训:应当包括下列内【容
?
?
】 (:一)国家安全—生产:方针、政《策和有关安》全生产的法》律、法?规、规?章及标准;》
— 《 (二)安全!生产:管理、?安全生产《技术、职业卫—生等:知识;
】
: 》 (三)伤亡事故!统计:、,报告及职业危害的】调查处理方法;
!
《 】(四)应急管理【、应急预《案编制以及》应急处置《的内容和要求;
】
】 (五)】国内外先进的安【全生产管理经验【;
:
】 (六【)典型事故》和应急救援》案例分析;》
】 ? (七)其他】需,要培训的内容
【
】 第九条 生产】经营单位主要负责】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!员初次安全培训时】间,不得少于32学【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!。得少于1《2学时
《
《。
煤矿【、非煤矿山、—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!竹、金属冶炼等生产!经营:单位主要负》。责人和安《全生产管理人—员初次安全培训【时间不得《少于48《。学时每年再培—。训时间?不得少于《16学时
】。
第十】条 生产经营【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!全生产管理》人员的安全培—训必须依照》安全生产监管监【察,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!大纲实施
【
:
非煤【矿山、?危险化学品、—烟花爆竹、金属冶】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!要负责人和安—全生产管理人员的】。安全:。培训大?纲及:。考核标准《由国家安全》生产监督管理总局】统一制定《
【 煤矿》主要负责人》和安全生产管—理人员的《安全培训大纲—及考:核标准由国家—煤矿安全监察—局制定?
?
【煤矿、非煤矿山、】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!竹、金属《冶炼以外的其他生】产经营单位》主要负责人和—。安全管?理人员的安全培训】。大纲及考核标准【由省、自治区—、直辖市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部门制【定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