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:主要:负责人、安全—生产:。管,理人员的安全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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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六条 !生产经营《单位主要负责人【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!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!备与: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!动相适应的安—全生产知《识和:管理能力《
! 第:七条 ?。 生产经营单位【。主要:。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!包括下列内容
】。
】 (一)国家!安全生产方针、【政策和有关安—全生产的法律、法】规,、规章及标准—;
?
,
—。 : ?(二)安全生产【管理:。基本知?识、:安全生产技术—、安全生产专业【知识;
! , : (—。三)重大危险源管理!、重大事故》防范、应急》。管理和救援组织以】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!关规定;
】
,
】 (四)职业—危害及其预防措施】;,
?
《 (】五)国内外先进的安!。全,生产管理经验;【
!。 (六)典!型事故?和应急救《援案例分析;
!
! (七)其他【需要:培,训,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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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八条 生—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!管理人员安全—培,训应当?包括:下列内容
【
,。
》。 ? (一)国家安】全生产方针、政策和!有关安全生产的法】律、法规、规章及】标准;
】
】。 (二)安》全生产管理、安【全生产技术、职业卫!生等知识;
!
,。。
!(,三)伤亡事故—。统计、报告及—。职业:。危害的调查处理【方法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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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—应急管理、应急预】。案编制以及应急处】置的内容和要求;
!
《
?。。 (五)!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!产管理经《验;:
?
》 , ? (六)典—。型事故和《。应急:救援案?例分析;
》
》。 】(七)其他需要培训!的,内容
】 : 第?九条 生产—。经营:单位:主要负责《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!。员初次安《全培训时间不得少】于32学时每年再培!训时间不得少于12!学时
! : 煤:矿、非煤矿山、【危险化?学品、烟花》爆,竹、金属冶炼—。等生产经《营单位主要负责【人和安全生产管【理人员?初次安全《培训时间《不得:少于48学时每年】再培训时间》不得少于《16学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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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条 【 生产经营》单位主要负责人【和安:全,生产管?理人员的安全—培训必须《依照安全生产—监管监察部》门制定的安全—。培训大?纲实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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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非煤矿》山、危险《。化,学,品、烟花爆竹、金属!冶炼等生产经营单】位主:要负责人和安全生】产管理人员的安【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!准由国家安全—生,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!制定
?。
【 :煤矿主要负责人【和安全生《产管理人《员的:安,全培训大《纲及:考核标准《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!局,制定
【。
, , 煤矿、非煤矿!山、危险化》。学品、烟花爆竹、金!属冶炼以外的其他】生,产经营单位》主要负责人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!。全培:训大纲及考》核标准由省、—自治区、直辖市安】全生产监《督管理部门制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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