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监!督,管理
《
【 第二十六条 ! 登记管理机关履】行,下列监督《管理职责
—
! : (一)负责—社会团体的成立【、变:更、注销的》登记或者备》案;
》。
》 (【二):对社会团体实施年】度检查;
】
》 《 (三)对社会团体!违反本条例的问【题进行监督检查对】社会团体违反本【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!处罚
》
:
第—二十:八条 业务主管】单位履行下列监【督管:理职:责
?
:
,
》 (一)负】责社会团《体筹备申《请、成立登》记,、变更登记、注销】登记前的审查;【
】 (二)!监,。督、指导社会团体】遵守:宪,法、法?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!依据其?。章,程开展?活动
—
— ? (三)负责社会团!体年度检查的初审;!
《
《 (四】)协:助登记?管理机关和其他【有关:部问查处社》会团体的违法行【为;
! ?。 (五)会同!有关机关指导社会】团体的清算事宜
】。
!。业务主?管单:位履行前款规定【。的职责不得向社【会团体?收取费?用
】 : ,第二十九条 社】会团体的资产来源】必,。须合法任何》单位和个人》不得侵占、私—分或者?挪用社会团体的资产!
》
社—会团体的《经费以及开展章【程规定?的活动按《照,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!的合法收入必须用】于章程规《定,的业:务活:动不得在会员—中分配
—。
【社,会团体?接受捐赠、资—助必须符《合章程规定的宗旨】和业务范《围必须根《据,与捐赠人、资助【人约定的期限方式】和合法用途使用社】会团体?应当向业务》主管单?位,报告接受、》使,用捐赠?、资助的《有关情况井应当将有!关情况以《适当方式《向社会公布》
— 《社会团体专》职工作人《员,的工资和保险福利】待遇参照国家—对,事业单位的》。有关规定执行
【
?
: 第三—十条 社》会团体必须执—行,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!制度接受财政—部门的监督》;资产来源属—于国家?拨款或者社会—捐赠、?。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宙!计机关的监督
【。
:
,。
: 社会团【体在换届或者更【。。换法定?代表人之前登记管理!机关、?业务:主,管单位应当组—织对:其进:行财务审计
【。
】第三十一条 社】会团体应当于—每年3月31日【前向:。业务主管单位报【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!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!审同意?后于5月31日【前,报送登记《管,理,机关接受年》度检查工作报告的】内容包括《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!法规和国家》政策的情况、—依照本条《例履行登记手—续的情况《、按照?章,程开展活动的—情况、人《员和机构《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!。管理的?情况
—
对于依!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!规定发给《社会团体法》人登记证书的社会】。团体登记《管理机关对其应当】简化年度检查的内】容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