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六章 附则— 》     第三!十二条 《 ,社会保险费由—税务机关征收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应当及时将用人单】位和职工应缴社会】保,险费数?。额提供给税务机关;!税务机关应当—。及时向社会保险经】办机:。构提供用人单位【和职工的缴》费情况 —     社会!保险经办机构应当】按月将单位和个【人缴:纳失业保险费—的情况提《供给负责支》付失业保险待遇的】经办机构 》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三》条 :。 以个人身》份参加社会保险的】社会保险费》申,报和缴纳办法另【行规定 》 ?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四条  》本规定?自2013年—1,1,月1日起施行原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!会保险?费申报?缴纳管理暂行—办法(劳动和社【会保障部令第2号)!。同时废止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