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六章 附则》。
?
,
《。 第三十二条! :社会保险《费由:税,务机关征收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】构应当?及时将用《人单位和职》工应缴社会保—险,费数额提供给—税务机关;》税务机关应当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】办,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!职,工的缴费《情况
《
》 社《。会保险经办》机构应当按》月将单位和个人缴纳!失业保险费》的,情况提供给》负责支付失业保险】。。待遇的经办机构【
》。
第三十】三条 以个人【身份参?加社会保《险的社会保险费【申报和缴纳办法另行!规,定
【 《第三十四条 — 本规定自20【13:年11月1日起施行!原劳动和社会—保障部社会保险费】申报缴纳《管理暂行办法(劳动!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!号)同时废止—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