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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一般规】定
【
—第,七条 《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!。形之一的不》得实行股权激励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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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一)最近一个会计】年度财务会》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!出具否定意见—。或者无法《表示意见的审—计报:告;
》
【 , (《二)最?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!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!会计师出具否定【意见:或无法表《示意见?的,审计报告;
!
— : (?三)上市后最近36!个月内出现过—未按:法律法?规、公司章》程、公开承诺—进行利润分》配,的情形;《
:
【 (—四)法律《法规规定不得—实行股权激励的;
!。
】 (五)】中国证监会认定【的,其他情形
—
:
第【八条 激》。励对:象可以?包括:上市公司的董事、高!级管理人员、核心】技术人?员,或者核?心业务人员以—及公司认为应当【激励的?对公:司经营?业绩和未来发—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!员,。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!。董事:和监事?外籍:员工任职上市—公司董事、》高级:管理:。人员、核心技术人员!。或者核心业务人【员的可以成为—激励对象
】
—单独:或合:计持有?上市:公,司5%以上股—份的股东或实际控】制人及其配》偶、父?母、子女不得成为】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!不得成为激励—对象
】 》 : (一)最近1【。2个月内被》证券交?易所认定为不适【当人选?;
—。
— (二)最【近12个月内—被中国证监会—及其派?出机:构认:定为不适当人选;】。
《
》。 ? (三)最—近12个月内因重】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!国证监?会及:其派出机构行—。政处罚?或者采取市场—禁入措施;
!
《 —(四)具有公司法】规,。定的:不得担?任,公司董?事、高级管理—人员:情形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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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 (五》)法:。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!上市公司股权激励】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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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六,),中国证监会》。认定的其《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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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九条 —。上市公司依照本办】法制: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!当在股权《激,励,计划中载明下—列事项
【
: , ? , (一)股权激!励的目?的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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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二)激励对象的确定!依据和范《围
【 【 ,(,。三)拟授出的权益数!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!标的股票种类—、来:源、数量及占上【市公司股本总额【的百分比;分次授出!的每次拟授出—的权益数量、—涉及的标的股票【数量:。。及,占股权激励计划涉】及的标?的,股票总额的百分比、!占,上,市公司股本总额【的百:分比;设置预留权】。益的拟预留权益【的数量、涉及标【的股:票数量及占股—权激:励计:。。划的标的股票总【额的百分《比,
:
! (《四)激励对》象为董事《、高级管《理人员的《其各自?可获授的权》益数:量,、占股权激励计【划拟:。。授出权益总量—的百分比;其他【激励对象(各自或者!按适当分类)的姓名!、职务?、可获授的权益【数,量及占股权》激励计划拟》。授出权益《总量的?百分比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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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 (五)股权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!制性股票的授—予日、?限售期和解除—限售安排《股票期权的授—权日、可行权日【、行:权有效期和行权安】排
:
】 》。。(六)限制》性,股票的授予价—格或:。者授予价格的确定】方,法股票期《权,的行权?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!确定方法《。
,。。
!。 (七)激】。励对:象获授权《益、行使权益的【条件
! ? ? (:。八)上市公司授出】权益、激励对象行】使权益的程序
【
!。 ? (九)调整权【益数量?、标的股票数—量、授?。予价格或《者行权价格》的方法和程》序
《
! (十)股权【激励会计处理方法、!限制性股票或—股票期权公允—价值:的确定方法、涉及】估值模?型重要参数取值【合理性、实施—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!用及对上市公司经】。营业绩?的影响
【
! (十一)股权【激励计划的变—。更、终止
》
:
—。 《 (十二)上—市公司?发生控制权变更【、合并?、分立以及》。激励对象《发生职务变》更、离职、死亡【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!划的执行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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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—十三)上市》公司与激励对象之】。间相关纠纷》或争端解决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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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,
《 (—十四)上市公司与激!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!务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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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】 上市《公司应当设立激励对!象获:授权:益、行使权益—的条件拟《分次授出权益的应当!就每:次激励对《象获授权《益分别设立条件;】分期行权的应当【就每:次激励?对,象,行使权益分别—设立条件
》
》。。 , 激励》对象为董事、—高级管理人员—的上市公司应当【设立绩?效,考核指标作为激【励对象行使权益【的条件
《。
【 第十一条— , 绩效考核指标应】当包括公司业绩【指标和激《励对象个人》绩效指标相关指标应!当客观公开、清【晰透明?符合公?司的实际情》况有利于促进公【司竞:。争力的提升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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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上市公?司可以?公司历史业绩或同】行,业可比公司相关【指标:作为公?司业绩指标》对照依据公》司选取的业绩指标可!以,包括净资产收益【率、每股收》益、每股分红等【。能够反映股东回【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!综合性指标以—及,净利润?增长率?、,。主营业务收入—增长率?等能够反映公司【盈利能力和市场价】值的成长性指标以同!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!标作为对《照依据的选取的【对照公司不》少于3家
】
,
《。 激:励对象个人》绩效指标由上市公】司自行确定
】
《 , 上市公司应当】在公告股权》激励计划草案的【同时披露所设定指标!的科学性和合理【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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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?二条 《拟实行股权激—。励,的,上市公?司可:以下列方式作为标】。的股票来《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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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 (一)—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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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》 ? (二)回购【本公司?股份;
】
, : 《 (三)法律、】行政法?规允许的其他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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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 第十三条 】。 股: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!从首次授予权益【日起不得超过10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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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 上市!公司可以同时实【行多期股权激励计】划同时?。实行多期股》权激励计划的各【期激励?计,。划设立?的公司业《绩指标应《当保持可比》。性后期激励计—划的:公,。司业绩指标低于前期!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!应当充?分说明其《。原因:与合理性
】
上市】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!的股权激励计—划,所涉及?的标的股票总数累】计不得超《过公司股本》总额的10》%非经股东大会特别!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!励对象通过全部【在有效期内的—股权激励计》划,获授的本公司股【票累计?不得超过公》司股本总额的1【。%
:。
— 本条第—二款所称股本—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!准最近一《次股权激励计划【时公司已发》行的股?本总额
【
,
: 第十五条【 上市公司—在推出?股权激励《计划时可以设置预留!。权益预留比》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!。激励计划《拟授予权益数—量的2?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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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? 上市公司【应当在股权激—。励计划经《股东大会审》议通过后12个【月内明确预》。留权益?。的授予对《象;超过《12个月《未明确激励对象【。的预:留权:益失效
】
》第十六条 相关法!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!规章对上市公司【董事:、高级管《理人员买卖》本,。公司:股票的期间有—。限制的?上市:公司不得在》。相关限制期间内向激!励对象授出限制性】股票:激励对?象也不得行》使权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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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七《条 上《市公司启动》及,实施:。增,发新股、《并购重组《、资产注入、发行】可转债、《发行公司《。债券等重《大事项期间可—以实行股权激励计】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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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十八?条 : 上市公司发—生本:办法第七条规定的】情形之?一的应当终止实【施,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!激励对象继续授予】新的:权,益激励对象根据【股权激?励计划已获授但【尚未行使的权益【。。。应当终止行使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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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股权》激励计划实施过程】中出现本《。办法第八条规—定的不得成为激励】对象情形《的上市公司不—得继续授《予,其权益其已获授【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!当终:止行使
【
第十】九,条 激励对—象在获授限制性【股票或者对》获授的股票期权行】使权:益前后买卖》股,票的行为应当—遵守证券法、公【司,法等相?关规定
【
》 上市公司应当在】本办法?第二十条规定的协】议中就前述义务向激!励对象作出特别提示!
【 第二十条【 上市公司应【当与激励对象签订】协议确认股权激【励计划的内容并依照!本办法约定双方【的其他?权利义务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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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【。市公司应当承诺股权!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!露文件不存在虚假】记载、?误导:性陈述?或者重大《遗漏:。
— 所有激【励对象?应当承诺《上市公司因》信息披露文件中【有,虚假记载、》误导性陈述或者重】大遗漏导致不符合】。授予:。。权益或?行使权益安排的激】。励对象应当》自,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!确,。认存在?。。虚假记?载、误导性陈述【或者重大遗漏—后将由股权》。激励计划所》获得的全部》利益返还公司
【
【 ,。 第二十一》条 : 激励?。对,象参与股权激励计】划的:资金来源《应当合法合规不【得违反法律、行【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!的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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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上市公《司不:得为激励对象依【股权:激励:计划获取有关权益】提供贷款以》及其他任《何形:式的财务《资,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!担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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