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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【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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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条 】。 为: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!款业:务经:营加强?委托贷?款业务管理》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!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银行》业,监督:。管理法中华人民【共和:国商:业银行法等法律【法规制?定本办?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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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二条 中—。华人民共和国—境内依?法设:立,的商业银行办理委】托贷款业务应遵守】本办:法
】 第三条— :本办法所称委托【贷款是指委托—人提供资金》由商业银《行(受托人)根据】委,托人确?定,的借款人、用途、】金,额、币?。种、:。期限、利率》等代为发放》、协助监督使用、】协助:收回的贷款不包【括现金管理》项下委托贷款和住】房公积金项下—委托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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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!托贷款?资金的法人、非法】人,组织、个体工商【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!为能力的《自然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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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现金管理—项,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!银行在现《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!集,团,客户委托《以委托贷《款的形式为客—户提供的企业—集,团,内部独立法人—之间:。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!。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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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住房公【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!指商业银行受各【地住房公积》。金,管,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!积金为资金来源【代为发放的个人【住房消费贷》款和保障性住房建】设项目?贷款
! 第四条 】委托贷款业务是【商业银行《的委托代理业务【商业:。银行依据本》。办法规定与委托贷】款业:务,相关主体通过合同】约定各方权利—。义务履?行相:。应职责?收取代理手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】险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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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》。条 : 商业?银行办理委托贷【款业务应当遵循依】法合规、《平等自愿、责—利匹配、审慎经营】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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