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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章 —设立、变更》与终止 !     第五条!  设立银行理财】子公司?应当采取有限责【任公司?。或者股份有》限公司形《式银行理财》子公司名称一般为】“字号+理》财+组?织形:式”未经国务院银行!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!。任,何,单位不得在其名【。称中使?。用“理财有限责【任,公司:”或“理《财,股份有限公》司,”字样 》  》。   第六》条  银行》理财子公司应当具】备下列条《件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具有符合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公司【。法和国?务院银行业监督【管理机?构规章规定的章程】;  】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【具有符合规》定条件的股》。东;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》)具有符合本办法规!。定,的最低注册》资本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具有符合任!职资:。格条:件的董事、》高级管理人员并【具备充足的从—。事研究、投》。资、估?值、风?险管理等理财业务岗!。。位的:合格从业《人员;?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建立有效的公【司治理、内部—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!具备支持《。理,。财产品单独管理、单!独建账和《单独核算等业务【管理: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!信息系统有效安全运!。。行的技术与措施【。; :。 ? :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, (六)具有与【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!业场所、《安全防范《措施和其他设—施;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七《。),国务院银行业—。监督管理机构规【章规定的《其他审慎性条—件 — , ,  :。 第七条《。  银行理财子公司!。应当由在中》华人民?。共和国?。境内注册成》立的商业银》行,作为控股股东发起】设立作为控股股【东,的商业银行应—当符合以下》条件: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一)!具,有良好的《公司治理结构、内】部控制机制和健全】的风险?管理体系; —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二)主要审慎监【。。管指:标,符合:监管要求; !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。 , (三)财务状【况良好最近3个会】计年度?连续盈利《;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:。  (?四)监管评级良好最!。近2年内无重大违】法违:规行为?已采取有效整改措】施并经国务院银行业!监督:。管理机构认可—的除外; 】 ,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)银?行理财业务》经营规范《稳健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六,)设:立,理,财业务专营部门【对,理财业?。务实行?集中:统一经营管理;理】财业务专《营部:门连续运《营3年以上》具有前中后台相【互,分离、职责明确【、有效制衡的组织】架构:; :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七)具有【明确:。的银行理财》子公司发展战略和业!。务规划; !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八)》入股资金为》自,有资金不得以债【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!非自有资金入股【; 》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九)在银行!理财子公司章程中】承诺5年内不转让】所持有的股权不将】所持有的《股权进行质押或设】立信托经国务院银】行业监?督管理机构》批准的?除外; —。  《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十)国务【院银行?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!规定的其他审—慎性条件 》 ?。  ?。  : 第八条  境内】外金融机构作—为银:行理财子公司股【东的应当具备以下】条件 《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一—)具有?良好的公司治理结】构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具有良】好,的社会声誉、诚【信记录和纳税—记录; 《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—经,营管理?良好最近2年内【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!记录;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四)】财务状况良好—最近:2个会计年度连续】盈利;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五)入股资》金为:自有资金不》得以债务资》金和委托资金等【非自有资金入股;】 《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六)在银行理财】子公司章程》中,承诺5年《内,不转让所持》有的股权不将所持】有的股权进行质【押或设立信》托经国务院银—行业监督管理—机构批准的》除外; 【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七)符合】所在:地有关法律法规【和相关?。监管规定《要求;境外》金融机?构作为股东的其所】在国:家或: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!经,与,国务院金融监—督管理部门建立良】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!制;: 《 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(八)【。国务院银行业—监督:管理机构规章规【定的其他审》慎性:条件 】。。    第九条 】 境内非金融企业作!。为银行理财子—公司股东《的,。应当:具备:以下条?件 : ?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具有—良好的公司治—理结构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】具有良好的社—会声:誉、:诚信记录和纳税【记录;? , :。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:经营管理《良好最近2年内【无重:大违法违《规经营记录; ! ,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(—四)财务状况良好最!。近2:个会:计年度连续盈利;】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入股资金】为自有资金不—。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!资金等非《自有资金入股; !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六)在》银,行理财子公司—章程中承诺》5年:。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!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!进行:质,押或设立信托经国】务院银行业》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!除外;? —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(七)最【近1:年年末总资产不【低于:。50亿元《人民币最《近1年年末净—资产:不得:低于总资《产的:。30%权益性投【资余额原《则上不?超过其净《资产的50%(含】本次投资资金合【并会计报表》口径)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八)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!。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!他,。审慎性条件 】     第十!条  有《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!不得作为银》行理财子公司的【股东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公司【治理结构《与机制存在》明显缺陷; 【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关联企业!众多、股权关系复】杂且不透明》、关联交易频繁【且异:常; ? ?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三)核心主业不】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!及行:业过多;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)【现金:。流量波?动受经?济景气影响较大;】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五)资产负债—率、:。财务杠杆率明显【高于行业平》均水平; !   ?。   ?   (六)代他人!持有银行理财子公】司股权; 【 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七【)其他可能对银行】理财子公司产生【重大不利影》响的情况 》     !第,十一条  银—行理财子《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!。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!本最:低金额为1》0亿元?人民币或等值自由】。兑换货币 —。。 ,     国务!院银:行业监督管理—机构根据审慎监【管的要求《可,以调整银行理财子】公司最低注册—资本要?求但不得少于前款规!定的金额 !   ?  第十二条  同!一投:资人及其关》联方、一致行—动人:参股银行理财子【公司的数量不得超】过2家?。或者控股银行理财】子,公司的数量不—得超过1家》  【   第十三条 】 银行理财子公【司机构设《立须经筹建和开业】两个:阶段 —  ? ,  第十四条  】筹建银行理》财,子公司应当由作为】。控股股东的商业银】行向国?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!机,构提交申请由国务院!银,行业监督管理—机构按?程序:受理、审查并决定】国务:院银行业监督管理】机构应当自收到完整!申请:材料之日起4个【月,。。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!的,书面决定 【 ?。 ,   第《十五条  银行【理财:。子公司的筹建期【为批准决《定之日起6个月未能!按期完成筹》建的应?当在筹建期限届【满前1个月向国务院!。。银行业监督管理【机,构提交筹建》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!得超过一《次延长期限》不得超过3个月 ! :。 :    《申请人应当》。在前款规定的期【限届满前提》交,开业申请逾期未【提交的?筹建批准文》件失:效由决定机关注销】筹建许可 — :     第十】六条  银》行理财子公》司开业应当由作为】控股股东的商业银】行向银行业监—督管理机构》提交:申请:由银行业监督管【。理机构?受理、审查并决定】银行业监《督,管理机?构自受理之日起【2,个月内作出核准或】不予核准《的书面决《定  】   第《十七条  银行【理财子公司应—当在收到《开业核?准文件并领》取金融?许可证?后办理工商登记【领,。取营业执照 】     【银行理?财子公司应当自领】取营业执照之日【。起6个月内》开业不能按》。期,开业的应当在开业】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!国务院?银行业监督管—理机构提交开业【延期报告开业—。延期不得超过一【。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!3个:月  】。。   未在前款规】定,期限内?开业的?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!决定机关注销开业】许可发证机关收回金!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!    ! 第十?八条  银行理财子!公司董事和高级【管理人员实行任【职资格核《。。准制度?由银行业监督管理】机构参?照中国银监会—非银行金融机—构行政许可事项【实施:办法规定的行政【许可范围、条—件和程序对银行理财!子公司?董事和高级》管理人员任职资【格进:行审核国务院银【。行业监督管理—机构另?。有规定的除》外 【  :  第十九条—  :银行:理财子公司应当严】。。格控制分支机—构的设立根据需要设!立分支机构的应当】具备以下条》件 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《)具有有效》的公司?治理、?。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!体系具备支》持理财产品单—独管理、单独建账和!单独核算《等业务?管理:的信息系统具—备保障信息》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!。技术与措《施; 《 《   ?。  :。   ?(二)理财业务经】营规范稳健最—近,2,年内无重大违—法,违规行为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)具【备拨付营运资—金的能?力; 《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国务院银行!业监督管理机—构,规章规定的》其他审慎性条—件  】   银行理财子公!司设立分支机—构由银?行业监督管》理机构受理、审【查并决定相关程序应!当符合?中,国银:监会非银行金—融机构行政》许,可事项实施》。办法相关规》定国务?院银行业监督管【理机构另《有规定的除外 !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条  银—行理财子《公司有下列》。变,更事项之《一的应当报经国【务院银行业》监督管理《机构批准 】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—)变:更公司名《称,; ?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二)变【更注册资本; 【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。。 (:三)变更股权或调整!股权:结构;?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调整业—务范围; —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《(,五)变?更公司?住所:或营:业场所;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六)修《改,公司章程;》 :  》    《。。 ,  :(,。七)变更组织形式】;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八)》合并或分《立;: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九)】国务院银行》业监督管理机构规】章规定的其他变更】。。。事项  !  : ,银行理财子》公司股权变更后持股!5%以上的股东应当!经股:东资格审核银—行理财子公司变更持!股1%以上、—5%以下股东—的应当在10个【工作日内向银行业】监督管理《机构报告变更股权】后的股东应》当符合?本办法规定的—股,东资质条件》 —  :  第二《十一条  银行【理财子公司有下【列情况之一的—经国务院银行业【监督管理机》构批准后可以解散】 : 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(一》)公司章《。程规定的营业期【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!规定的其他解散【事,。由出现; —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?(二)股东会议决】议解散; 【 ?    《。。    (》三,)因公司合并或者】分立需要《解散; 《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依法?被吊销营业执照【、责:令,关闭或者被撤销【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五)其他法】定事由 《 , 《   ? ,第二十二条》  银行理财—子公司因《解,散、依法被撤销或被!宣告破产而终止【的,。其清算事宜按照国】。家有关?法律法?规办理银《行理财子公司不得】将理财产品财产【归入其自有资—产因依?法,。解散、?被依法撤销或者被】依法宣告破产—等原因进行清算的理!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!清算财产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三,条  银《行理财子《公司的?机构变更和》终止、调整业务范】。围及增加业务品种】等行政许《可事项由国务院银】行业监督管理—机构受理、审查【并决定相关》许可条件和程—序应符合中》国银监会非银行金】融机构行政》许可事项实施办【法相关规定国务院银!行业监督管理机构】另有:规定的除外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