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: 总: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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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—条, 为促进商业银行!加,强大额?风险暴露管理有效】防控:客户集中《。度风:险维护?商业银行稳》健运行根据》中华人民共》。和国银行业》。监督管?理,法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商业银行法》等法律法规》制定本办法
【。
】第二条 》本办:法适用于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境内设立】的商业银行
】
—。 ,第三条 本办法所!称风险暴露是指【商业银行《对单一客户》或一:组关联客户的信用】风险暴露,包括银行!账,簿和交?易账:簿内各类信用风险暴!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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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条? 本办法所称【大额风险暴露是【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!户或一组《关联客户超过其一】。级资本净额2.【5%的风险暴露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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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! :商业银行并表和未】并表的大额》风险暴露《均应符合本办—法,规定的监管要—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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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商》业银行应按照本【办法计算并》。表和未并表的大额】风险暴露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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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并表范?围与商业银行资【本管理办法(试行】)(以下简称资本办!法,)一致并表》。风险暴露为银行集】团内各成《员对客户的风险【暴露简单相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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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六—。条 商业》银行应将大额风险暴!露管理纳入全面风险!管理体系《,建立完善与—业务规模及复—。杂程度?相适应的组织架构、!管理制度《、信息系统等有【。效,识别、计量、监测和!防控大额风》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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