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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:章 总 《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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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。条 ?为促进商业银—行加强大《额风险暴露管理有】效防控客户集中【。度,。。风,险维:护商业银《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!人民共?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!法中华?人民共和国商—业银行法等法律法】规制定本办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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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—条 本办法适【用于:中华人民共和国【。境内设立的商—业银行
! ? 第三条 —。本办法所称风—险暴露是指商—。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!一组关联客》户的信用风险暴露,!。包括银?行账簿和《交易账簿内各类【信,用风:险暴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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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,条 本办法—所称大?额风险?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!单一客户或一—组关联客户超—过,其一级?资本净额2.—5%的风险暴—露
】 ,。 第五条 【商业银?行并:表和未并表的大【额风险?。暴露均应符合—本办法规定的监管】要求
】 ? 商业?银行应?按照本办法》计算并表《和未:并表的大额风—险暴: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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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并表》范围与商《业银行?资本管理办》法(试行《。)(以下《简称资本《办法:)一致?并表风?险暴露为银行集【团内各成员对客户】的风险暴露简单相加!
— , 第六》条 商《业银行应将大额风险!暴露管理纳入全【。面风险?管理体系,建立【完善与业务规模及复!。杂程度相适》。应,的组织架构、管理制!度、信息系统等【有效识?别、:计量、监测和防控】大额风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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