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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》法律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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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!条 : ,监管部门从事监【督管理工《作的人员《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】 ? (一)违【。反规:定审批融资》性担保公司的设【立,、变更、终止—以及业务范围的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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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,(二)?违反规?定对融资性担保公】司进行现场检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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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(三)未依照本办!法第四十五》条,规定报?告重大风险》事件和?处置:情况: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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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四)其他—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!法,。规定的行《。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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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九条 【 ,融资性担保公司违反!法律、法规及—本办法规定有关法】律、:法规有?处,罚规定的依照其规】定给予处罚;有关】法律、法规未作【处罚规定的由监管】部门责令《改正可以给予警告】、罚款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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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,十条 违》反本办法第八条第】三款:规定擅自经营—融资性担保业务【的,由有关部门依法予】以取缔并处罚;擅】自在:名,称中:使用融资《性担保字样的由监】管部:门责令改正依法予以!处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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