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 经!营规则和风险—控制 !。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二条  融!资性担保公》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!公司治理结》构完善议事规—则、:决策程序《和内审制度保持【。。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!   【 , 跨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,市设立?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!。保,。公司应当设两名【以上的独立董事 】 《。 ,    第二—十,三条  融资性【担保:公司应当建立符【合审慎经《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!度、决策程序、事后!追偿和处《置制度、风》险预:警,机制和?突发事件应急机【制,并制定?严格规范的》业务:。操作规程加强对担保!项目的风险评估和】管理 】。    《第二十四条 —。 融资性担保—公司应当配备或聘】请经济、金融、法律!、技术等方面—。。具有相关资格的专】业人才 《     !。跨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设《立分支?机构的融资性—。担保公司应当设立】首席合规官和—首席风?险官首席合规官、首!席风:险官应当由取—得律:师或注册会计师等相!关资格并具有融【资性:担保或金融从—业经验?的,人员:担任 【。  :   第二》十五条  融—资性担保公司应【当,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!则和企业会计准则】等要求建立》健全:财务:会计制度真实地记录!和反映企业的财务】。状况、经营》。成果和现金流量 !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六】条  融资性担保公!司收:取的担保费可—根据担保项》目的风险《程度由融《资性担保《公司与被担保人自】主,协商确定《但不得?违反国家有关—规定 【 , ,   第二十七条 ! 融资性担》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!人提供的融资—性担保责任余额不】得超过净资产的10!%对单个被担保人】及其关联方提供的】融资性担保责任余】额不得超过净—资产的15%对单个!被担保人债券—发行提供《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!超过:净资:产的30% 【     第!二十:八条 ? 融资性担》保公司?的融资性担保责【。任余:额不得?超过:其净资产的10倍】 ? ,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九《条  融资性担保】公司以自有资—。。。金进:行投资限于国—债、金融债券及大型!。企业债务《融资工具等信用等】级较高的固定收益】类金融产《品以及不存在利【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!净资产20%的其他!投资 】  :  第三十》条  融资性担【保公司不得》为其母公司或子【公司提供融资—性担保 》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一条  融】资性担?保公司应当》按照当年担保—。费收入的《50%提取未—。到期责任准》备金并按不低于【当年年末担保责任】余额1%的比例提】取担:保,赔偿准备《金担保?赔偿准?备金:。累计达到当》年担保责任余额1】0%的实行差—额提取差额》提取办?法和担?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!管,理办法由监管—部门另行制定 】     】。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融!资性担保《公,司责: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!管,的需:。要提出调高担保赔偿!准备:金比例的要求 】     融!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对!担,。保责任实行风—。。险分类管《理准:确计量担保》责任风险 —。。 :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,二条 ?。 融资?。性,担保公司与债—权人应当按照协【商一致的原则建立】业务关?。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!定承担担保》责任:。的,。方式:    ! 第三十三条—  融资性》担,保公:司办:。理融资性担》保业务应《当与被担保人—约定在担保》期间可?持续获得《相,关信息并有权对相关!情,况进行核实 !     第三十!。四条  融资—性担:保公司与债权人【应当:建立:担保:期间被担保人相【关信息的交换—。机制加强对》被,担保:人的信?用辅导和监》督共同维护双方【。的合法权益》 ?     第三!。十五条  融资【性担:保公司应《当按照监管部—。门,的规定将公》司治理情况、财务会!计报告、风险管理】状况、资本金构成及!运用情?况、:担,保,业务总体《。情况:等信息告《知相:关债权人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