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【。 总则? 》 ,  ?   ?第一条  》为了加强对认证【机,。构,。的监督管理规范【。认证活动《提高认证有》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,国认证认可条例(】以下简称认证—认可条例)等有关】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!定制定?本办:法  】   第《二条  《本办法所称认证【机构:是指依法取得资质】对产品、服务和管】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!。、相关技术规—范要求独立进行【合格评定的具有【法人资格的证—明机:构 《 , ,    《 第三?条  ?在中华人《民共和国《境内从事认》证活动的认证机构】及其监督《管理适用本办法 】 : ? ,  : 第四条  国家】。。质量监?督检验?检疫总局(以下简】称国家质检总局)】主管认证机构的监】督管理工作》 ? : ,    国家认证认!可,监督管?理委员会(以—下简称国家认监委】)负责认证机构【的资质审批及—其从事认证活—动的监督《管理 《   —。  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《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!和国家质检总—局设在?地方的?出入境检验检—疫部门(以》下统称地方认证【监督管理部门)依】照本办法的规定【按照各自职责—分工负责所辖区【域内:认证机构从事认证】活动的监督管—理 ? ?     第五条】  认证机构从事认!证,活动:应当遵循《公正公?开、客观独》立、诚实信用的【原则维护社会信用体!系 《    — 第六条《  认证机构及【其人员对《其认证?。活动中所知》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!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