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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节 】鉴 定 】 ,    》 第二百四十—七条:  人民检察—院为了查明》。案情,解决案—件中某些专门性的】问题,可以》进行鉴定 —     】第二百?四十八条  鉴定由!检,察长批准,由人民】检察院?。技术部门有》鉴定资格的人—员进:行必要的时候—,也可?以聘:请其:他有鉴定资格的人】员进行,但是应当】征得鉴定《人所:在单位?的同意 】。     具有刑事!诉,讼法:第,二十八条、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】应,当回避的情形的,不!能担任鉴定人 【 : ?    第二百四】十九条  人民检察!院应当为《鉴定人进行》鉴定提供必要—条件,?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!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!原始材料,》介,绍,与鉴定有关》的情况,《并,明确提?。出要求鉴定解决【的问题,但是—不得暗示或》者强迫鉴《定人作出《某种鉴定意见— —    第二百五】十,条  鉴定人—进行鉴定后,应当出!具鉴:定意见、检》验报告,同时附上鉴!定机构和鉴》定人的资质证明,】。并且签?名或者盖《章 :   【  多?个鉴:定,人的鉴?定意见不《一致的?,应当在鉴定意见】上写明分歧的内【容和理由,》并且分别签名或【者盖章 !  :  第二百五十一】条  ?鉴定人?故意:作虚假鉴定的,应】当承担法律责任 】 : ?    第》二百五?十二条  对于鉴定!意见,?检察人员应当进【行审查,《必要的时候,—可以提出补》充鉴:定或者重新》鉴,定的意见,报检【察,长批:准后进行《补充鉴定《或者重新《鉴,定检察长也可以直接!决定:进行补充鉴定或【者,重新鉴定 》     !。。第二百五十三—条  用作证—据的:鉴定意见,人—民,检察院办《案,部门应当告知犯罪】嫌,疑人、被害人;被害!人死:亡或者没有诉讼【行为能力的》。,应当告知其—法定代?理人、近亲》。属或诉讼代》理,人, 》     犯罪嫌】疑人、被害人或被害!人的法定代理人【、近亲属、诉—讼代理人提出申请】,经检察长批准,可!以补充鉴定或—者重新鉴《定,鉴定费用由【。请求方?承担,但原鉴定【违反法定程序的【。,由人?民检察院承》担 《     【犯罪嫌疑人》的辩:。护人或者近》亲,属以犯罪嫌疑人【有患精神病》可能而申请对犯罪嫌!疑人进行鉴定—的,鉴定《费用由请求》方承担 》 ?     第二百】五十四条  人民】。检察院决定重新【鉴定的?,应当另行指派或者!聘请鉴定《人 》 :  :  第二百五十【五条:  :对犯罪?嫌疑人作精神病鉴】定的期?间不计入羁押—。。期限和办案》期限 】    第二—百五十六条  对于!因鉴定时间》较长、?办案期限届满仍【不能终结的案件,自!期,限届满之日起,应当!依法释?放,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!或,者变更强制措施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