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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》调取、查封、扣押物!证、书证和》视听资料、电子数】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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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百三十】一条 检》察人员可《以,。凭人民检察院的【证,明文件,《向有关单位和个人】调取能够证明犯【罪嫌疑人有罪—或者无罪以及犯罪】情节轻重的证据材】料,:并且可以根》据需要拍照、录像】、复印和复制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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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二百三?十二条 》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!,需要向本辖区以】。。外的有关单位—。和,个人:。调取物证《、书:。证等证据材料的,办!。。案人员应当》携,带工作证、人民检】。察院的证明文—件和:有,关法律文书》,与:当地人民检》察院联系,当地【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!协,助
】 ?。必要:时,可以向证—据所在?地的人民检》察院发函调取—证,。据,。调取证?据的函件应》当注明取证对象【的,具体内容和确—切地址协助的人【民检:察院应当在》收到函件后一个月】。内将调?查结果送达请求【。的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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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:百三十三条 【调取物证《应当调取原物原物】。。不便搬?运、保存,或—者依法应《当返还被害人,或者!因保密?工作需要不能—调取原物《的,可?以将原物《封,存,并拍照、录【像对原物拍照或者录!像应当?足以反映原物的【外形、内《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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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调取书证【、视听资料》应当调取《原件:取得原件确有困【。难或:者,因保密需要不能调取!原,件的,可以调取副】本或者?复制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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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 ,。调取书证、视听【资料的副本、—复制件和《物证的照片》。、录像的《,应当书面记—明不:。。能调取?原件、原物》的原:因,制作过程和原】件,、原物存放地点【,并:由制作人员和—原书证、视听资【料、物证持有—人签名或者盖—章,
【 第《二百三十四》条 在侦查—活动中发现的可以证!。明犯罪嫌疑》人有罪、《无罪或者犯罪情节轻!。重的各种财》物和文件《,应当查封》或者扣押;与案件无!关的,?不得查封或者扣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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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立】。即查明是否与案件】有关:。的可疑的财》物和文件,》也可以查封》或者扣押《,,但应当及时审查经】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!的,应当《在三日以内》解除查封或》者予以退《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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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人】。。拒绝交出《应当查封、》扣押的财物和—文件的,可以—强制查封、》扣,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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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!于犯罪嫌疑人、被】告人:到案:时随身?携带的?物品:需要扣押的,可以依!照前款规定》办理对于与案件【无关的个人用品,】应当逐件登记,【并随案移交或者退】还其家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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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百三十五条】 人民检察院【查封、扣《押财物和文》件,应当经》检察长批准,由两名!以上检察人员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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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需要查?封、扣押的财物和文!件不在本辖区的,办!理案件?的人民检《察院:应当依照有关法【律及有关规定,持相!关法:律文书及简要—案情等说明材—料,,商请被查封、扣押!财物和文《件所在地的人—民检:察院协助执行—。
— 被请求协】助,的,。人民检?。察院有异议的,可】以与办理案件的人民!检,察院进行协商—,必要时,报请共】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!决定
! ?第,。二百三?十六:条 对于查—。封、扣押的》财,物和文件,检察【人员应当会同—在场见?证人和被《查封:、扣押物品持有人】查点:清楚,当场开列【查封:、扣押清单一式四】份,注明查封、扣押!物品的?。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!数,量、质量、颜色、新!旧程度、包装—等主:要特征,由检—察人:员、见证人和—持有:人签名?或者盖章,一—份交给文件、资【料和其他物品持有】人,一份交被查【封、扣押《文件、?。资料和其他物品保管!人,一份附卷,一份!保,存持有人拒绝签【名、盖?章或者不在》场的,应当在清【单上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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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封【、扣押外币、金银珠!宝、文物、名—贵字画?以及其?他不易辨别真伪的贵!重物品,应当在拍照!或者录像后当—场密:封,:由检察人员、见证】人和被扣《押物品持有》人在密?封材料上《签名:或者盖章《,根据办案》需要:及时委托具有—资质的部门出—具鉴定报《告,启封时应当有见证】人或者持《有人:在场并且签名或者盖!章
! , 查封?、扣押存折》、信用卡、有—价证:券等支付凭证和【具有一定《特征能够证明—案情的现金》,应当?注明特征、编号、】种类、?面值、张数、—金,额等,由检》察人员、《见证人和被》扣押物品持有人在密!封材料上《签名或者盖章—启封时应《当有见证人或者持】有人:在场并签名或者盖】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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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查封、【扣押易损毁、灭失】、变质以及其他不】宜,。长期保存的物品,应!当用笔录《、绘图、拍照、录像!等方法加以保全【后进:行,封存,或者经检察】长批准后委托有关】部门变卖、拍卖【变卖、拍卖的—价,款暂予保存,—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!理
! 第二百》三十七条 对于应!当查封的不动—产和:置于该不动》产上不宜移动的设】施、:家具和其他》相关财?物,,以及涉案的车【辆、船?舶,、航空器《和,大型机械、设备等】财物,必要时可【以扣押其《权利证书,经拍【照或者?录像后原地封存【,并开具查封清【单一式四份,—注明相关财物的【详细:地址和相关特征【,同时注明已—经拍照或者录像【及其权利证书—已,。被,扣押,?由,检察人员、见证【人和持有《人,签名或者盖章—持有人?拒绝签?名、盖章或者不【在场的,《。应当在清单上注【。明
!。 人?民检察院查封不【动产和置于该不动产!上不宜移动的设施、!家具和其他相关【财物,以及涉案的车!辆、船舶、》航空:器和大型机械、【设备:等财物,应当在保证!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!同时,尽量不影【响有:关当事人的》正常生活和生产经】营活:动,必要时,可》。以将被查封的财物交!持有人或者其近【亲属保管,并书【面告知保管人对【。被,查封的财《物应当妥善》保管:,不得转移、—变卖、毁损、出租】、抵押、赠予—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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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查!封决定书副本送【达,不动:产、:生产设备或者车【辆、船舶、航空器等!财物的登记、管理部!门,,,告知其在查封—期间禁止办》理,抵押:、转让、出售—等权属关系变更、】转移登记手续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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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。百三十八条》。 , 扣押犯罪嫌疑人】的邮件、电报—或者电子邮》。。件,,应当经《检察:长批准,通》知,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!务单位将有》。。关的邮件、电报或】者电子?邮件:。检交扣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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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不需要继》续扣押的《时候,应当》立即通?知邮电?部门或者网》络服务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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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对》于可以作为》证据使用的录音【、录像带、电子数据!存储介质,应—当记:明案由、对象—、内容,录取—、复制的时间、【地点、规格、类别、!应用长度、文件格】式及长度等,妥【为保管,并制作清单!。,随案移《送,
— 第》二百三十九条 【 查封单位的涉密】电,子设备、文件—。等物品,应当在【拍照或者《录像后当场》密封,由《。检察:人员、见证人—、单位有《关负:责人:。。签名或者盖》章启:封时应当有见—证人、单《位有关负责人在场】并,签名或者盖章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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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对于有关】人员拒绝按照—前款有?关,规,定签名或者盖章【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!在,相关文?书,上注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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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违!法所得与《。合法收入共同购置】的不可分割的—财产,可《。以先行查《封、扣押、》冻结对无法》分割退还的财产,应!当在结案后予以拍卖!、变卖,对不属于违!法所得的部分予以退!还
! , 第二百四十条 !对于查封、扣—押在人民《。检察院的物品、文件!、邮件、电报—,应当妥善保—管,不得使用、调换!。、损毁或者自行处理!经,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!的,应当《在,三日以内作出解除】或者退还决定,并通!知,有关单位、当事人办!理相:关手: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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