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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节 依法不负【。刑事: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!制,医,疗程:序 《 》 ,   第五百—三十四?条,  对?于实施暴力》。行为危害公》共,安,全或者?。严重危害《公民人身安全已【经达到犯罪程度【。。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!不负刑事责任的【精神:病,人有继续危害社【会可能的人民检【察院应当向人民法】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!请, ? ,     提出强!制医疗的申请—以及对强制医疗决】定的监?督由负责捕》诉的部门办理 】 :。。    》 第五?。百三十五条  【。强制医疗的申请由】被申请?人实施暴《力行为所《在地的?基层人?民检察院提》出;由被申请人居】住,地,的人民检察》院提:出更为?适宜的可《以由被申请人居住地!的基层人民》检察:院提:出 :    】 第五百三十—六条  人》民检察?。院向人民法》院提出强制》医疗的申请》应当制作强制—。医疗申请《书强制医疗申—请书的主要内—容包括 》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一)涉?案精神病《人的基本情况包【。括姓名、性》。别、出生《年月日、出生—地、户籍地、公【民身份?号码、民族》、文化程度、职【业,、工作单《位及职?。务、住址采取临时】保护性约束措施的】情况及处《所等;?。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涉案】精神病人的法定代】理人的基本情况包】括姓名、住址、【联系方式等;—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案由及—案件:来源; 》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(四【)涉案精《神,病人:实施危害公》。共安全或者严重【危害公?民人: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的!事实包括实施暴【力行为的时》间、地点、手—段,、后果等及》相关证据情况; 】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五)涉案精》神病人?。不负刑事责任—的依据包括有关鉴定!意见:和其他证据材料【; :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(六】)涉案精神病—人继续?危,害社会的可》能;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七)提—出强制医疗》申请的理由和法律】依据: :。   —  第五百三十七】。条  ?人,民检察院审》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!。制医疗意见书应当查!明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一,),是否属于《本院管辖; ! 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:(二)涉案精—神病人身《份状况是否清—楚包括姓名、—性别、国籍》。、出生?年月日、职》业和单位等; ! ,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?。涉案精神病人实施危!。害,公,共安全?或,者,严,重危害公民人身【安全的暴力行为【的事实; 】 :  : ,     》(,四)公安机关对【涉案精神病人进行鉴!定的程序是》否合法涉案精神病人!是否依法不》负刑事责任》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》五)涉?案精神病人是否有】。。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!;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六)—证,据材:料,是否随?案移送不宜移送【的证:据,。的清单、复》制件、照片或者【其他证明文件是否】随案移送; 【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七)证据是否确实!、充分; 【 ?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?(八)采取》的临时?。保护性约束措施是】否适当 —。 : ,。    第五百三】。十八:条  人民》。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!移送的强《制医疗案件可以采】。取以下方式开展【调查调?查情况应当记录并】附卷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,)会见涉《案,精神病人听》取涉案精神病—。人的:法定代理人》、诉讼代《理人意?见;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二)询《问,办案:人员、鉴定人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三)向被害人及其法!定代理人、近亲【属了解情况》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四)向涉案》精神病人的主治医生!、近亲?属、邻居、》其他知情人员或者基!层组织等了》解情况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)就有《关专门性《技术问题《委托具有法定—。资质的鉴定机构、】鉴定:人进行鉴定 —     !第五百?三十九条《 , 人民?检察院?应当在接到公安机】关移送的强》制医疗意《见书后三十日以内】作出是否《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!决定 ?    】 对于公《安机关移送的强制】医疗案?件经审查《认为不?符合:刑事诉讼法第三百】零二条?规定条件的应当【。作出:不提:出强制医疗申请的决!定并向公安机—关书面说明理由【认为:需要补充证据的应当!书面要求公安机【关补充证据必—要,时也可以自行—调查 《 : ,  :   公安》机关补充《。证据的时间》不计入人民检—察,院办案期限 — 《     》。第五百四十》条  ?人民检察院》发现公安《。机关应当启动强【制医疗程序》而不启动的》可以要求《公安机关在七日以】。内书面说《明不:启动的理由 【 :     经审查!认为公安机关不【启动:理由:不能: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!机关启动强》制,医,疗程序 【     公【安机关收到启动强】制医疗程序通知书】后,未按要求启动强制】医疗程序的》人民检察院应当【提出纠正《意见 — ,     第五百四!十一条?  :人民检察院对—公安机关《。移送的强制医疗案】件发现公安机关对】涉案:精神:病,人进:行鉴:定违反?法律规定具有—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应《当依:法提出?。。纠,正意见? 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一)】鉴定机构不具备【法定资质《的; 》 ?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》(二)鉴定》人不:具备法定资》质或者违《反回避规定》的; 】 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鉴定程序违】反法律或者有关规定!鉴定的过程和—方法违反《相关专业规范—要求的;《 《  ? ,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四)鉴—定,文书不符合法定【。形式要件的》; ?  》  :   ?  :(五)鉴定意见没有!依法及时告知相关】人,员的; —    —。。     (六)鉴!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!的; 《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七):其他违?。反法律规定的情形】 : :。 : ,   人民检察院】对精神病鉴定程序进!行监督可以要求公安!机关补充《鉴定或者重》新鉴定必要》时可以询问鉴定人并!制作:笔录:或者委托具有法定】资质的鉴定机构【进行补充《鉴定或者重新鉴定】。 》     第五【百四十二条  人民!检察院发《现公安?机关对?涉案:。精神病人不应当【采取临时保护性【约束措施而采取【的应当提《出纠正意见 — 《    《 认为?。公安机?。关应当采取临时【。保,护性约束措施而【未采:取的应当建》议公安机《。关采取临时保—护性:约束措施《。    ! 第五百《四十:三条  在》。审查起?诉中犯罪嫌疑人经】鉴定系依法不—负刑事责任的精神】病人的人民检察院应!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】认为:符合:刑事诉讼法第—。三百零二条规定条件!的应当向《人民法院提出强【制医疗的申请 !     第】五百四十《四条  《。。人民法?。院对强制医疗—案件开庭审理的人民!检察院应当派员出】席法庭? 》     第五【百四十?五条  人民—检察院发现人民法】。院强制?医疗案件审理活动具!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!纠正:意见 【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一)未通知被申请!人或者被《告人的法定》代理人到《场的;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被申?请人或者被告—人没有委托诉—讼代理人未》通知法?律援:助,。机构指派律师—为其提供法律帮助】的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。(三)未组成合议】庭或者合议庭—组成人员不合法【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)未》经被申?请人、被告人的法定!代理人请求直—接作出不开庭审【理决:定的:;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五》。)未会见《被申请?人的;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六)被申请【。人、被?告人要求出庭且【。具备出庭条件未【准许其?出庭的?;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七》)违反?法,。定审理期限的; 】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八)收到人民】。检察院对强制—医疗决?。定不当的书面纠正】意见:。后未另?行组成合议庭审【理或者未《在一个月以》内作出?复议决?定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九)人民》法,院作出的强制—医疗决定《或,者驳回强制》医疗申请决定不【。当的; 》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十)其【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!形 【   ? 第五百四十六【条 : 出席法庭的检察官!发现人民法》院或者审判人—员审理强制医疗案件!违,反法律规定的诉【讼,程,序应当记录在案【并在休庭后及时【。向检察长报告由人】民检察院在庭审【。后向人民法院—提出纠正意见 【 《     》第五百四十七条 】 人:民检察?院认为人《民法:院作出?的强制医疗》决定或者驳回强【制医疗申请的决【。定具有下列》。情形之一的应—当在收到《决定书副本后二【十日:以内向人《民法院提出纠正意】见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一)据《以作出决《定的:事实不清《或者确有错误的;】 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据:以,作出决定的证据不确!实、不充分》的,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三)!据以作出《决定:的证:据依法?应当予?以排除的; !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—。)据以作出》决,定的主要证》据之间存在》矛盾的;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五《)有确实、充分【的,证据证明应当决定强!制医疗而《予以驳回的或—者不应当《决定强制医疗而决定!强制医疗的》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审》理过程中《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!序可:能影响?公正审理和决定的 !  —   第五百四十八!条  人民》法,院在审理《案件过程《中发现被告人—符合强制医疗条【件适用强制医疗【程,。序对:案件进行审理—的人民检《察院应当《。在,。庭审中发表意见【   】  人民法》院作出宣告被告【人无罪或者不—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和!强制医?疗决定的《人,。民,检察院应当进—行审查对判决—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!提,出抗诉;对强—制,医疗决定不》当或者未作出强制】医疗的决定不当的应!当提出纠正意见 ! ?    《 ,第五百四十九—条  人《民法院收《到被决定强制—医疗的人、被害人】及其法定《。代理人、《近亲属?复议申请后未组成合!议庭审理《或者未在一》个月以内《作出复议决定或者】有其:他违法行为的—人民检察院应当【。提出:纠正意见 —   — , 第五百《五,。。十条:  人民检察院对于!人,民,。法院批?准解除?强制医?疗,的,决定实行监》督发现人民法—院解除强制》医疗的决定不—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!见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