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八章 检察建【议
【
第【四十七条 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!。院,可以向人民》法院提出检》察建议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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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一)原》判决:、裁定符合》抗诉条件人民检【察院与人《民法院协《商一致人民法院同】意再审?的,;
》
》 (二)原!裁定确有错误但依】法不能?启动再审程序予【以救济?的;
】 (!三)人民法院对【抗诉案件《再,审的庭审活动违反】法,律规定的;
】。
《 《 (四)应当】向人:民法院提出检察建】议的: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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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八条 有》下,列情:形之一?。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!有关单?位提:。出检察建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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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《一):有关国家机关或【者企业事《业单位存在制—度隐患的《;
! —(,二)有关国家机【关工作人员、企【。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!严重违背职责应当追!究,其纪律?责任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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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《 (三)应当向有!关单位提出检察【建议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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