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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—扣押、冻结涉案【款物的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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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?三条 人民检【察,院对于扣押、—。冻结的?涉案款物及其孳息应!当如实登《记妥善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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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《四条 《。人,民检察院《。负责财务装备—的部门是扣押款物的!管理部?门负:责,对扣押?。款物统一管理法【律和有关规定另有】规定的除《外
【 ? 第二十五》条 办案部门【扣,。押款物后应》。当在三日内移交【管理部?门并附扣《押,。清单复印件由于特】殊原因不能》按时移交的经检【察长批准可以由办】。案部门暂时保管在原!因消除后及时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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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六条 下【。。列扣押款物可以不】移交本院《管理部?门由办案《部门拍照或者录像后!及时按照有关—规定处?理:
】 — (一)》对不便提取》或者不必提取的不】。动产、生《产设备或《者其他财物可以按照!。本规定?。第十七条的》规定交持《有人或者其近亲属】保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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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二《)对珍贵文物、珍贵!动物及其制品、【珍稀植物及其制品】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移送!主管机关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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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(三)对毒》品,、淫秽物品》等违禁品及时移【送有关主管机—。关或者?根据办案《需要:严格封存不得使用或!者扩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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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》对爆炸性、》。易,燃性、放《射性、毒害性、【腐蚀性等《危险品及时》移送有关部门或者根!据办案需要委托有关!主管机关妥善—。保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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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五)对易损毁、灭失!、变质以《及其他不宜长—。期保存?的物:品可:以经检察长批准后】及时委托有关部门】拍卖、变《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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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。 (六《)对:单位的涉密电子【设备、文件》等物品可以》在密封?后交:被扣押物品的单位】保管
! 第《二十七条 办案】。部,门向:管理部门移》交扣押的《款物时应当》列明:物品的名称、规格、!特征、质《量、数量《或者现金的数额等出!具本规定第》十八条要求的手续】管理部门应》当当场审验对—不符合?规定的应当要—求办:案部门立即补正【;符合规定的应当在!移交清?单上签名并向办案部!门开具收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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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八条 对扣押】款应当逐《案设立明细账并及时!存入指?定银行?。的专用账《户严:格收:付手:。续
! :第二十?九条 对扣押的】实物:应当建账《。设卡一案一账—一物一卡《
【 办案部门对于!。细小物品可以根据物!。品种类分袋、—分件、分箱设—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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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。三十条 对—扣押物品应当设【立符合防火、防盗】、防潮、防》尘,等安全?要求的专用》。保管场?所并配备《必要的?计量和存储》设备:严格封存登》记和出入《库手续?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!扣押款物进行检查】防止挪用、丢—失、损毁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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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一条 为了核!。实证据需要临时调用!扣押款物时应当经检!察长批准《加封的款物启封时办!案部门?和管理部门应当【同时派员《在场:并应当有见证人【或者持有人在场【当面:查验归还《时,应当重新《封存由管理人员【清点验收管理部【门应当对调用和归】还情况进行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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