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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章 扣押、冻结涉!案款物的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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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三条 人【。民,检,。察院对于扣》押、:。冻结的涉案款—物及其孳息应当【如实登记妥善保管】
! 第二十四》条 人民检—察院负责财》务,装备的部门是扣【押,款物:的管理部门负—责对扣押款物统【一管理?。法律和有关规定【。另有规定的除—外
【 ?。 第二?十五条 》办案部门扣押款物】后应当在三日内移】交管理部门并附扣押!清单复印《件由:于特殊原因不能【。按时移交的经检察长!批准可以《由,。办案部门暂时保管】在原:因消:除后及时移交—
! 第二十六条 下!列扣押款物可—以不移?交本:院管理部门由—办案部门拍照或者录!像后及?时,按照有?关规定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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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(一)【对不便提取或者不必!提取的不动产、生产!设备或?者其:。他,财物可以按》照本:规定:第十七?条的规定交持—有人:或者其近亲属保管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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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》二)对珍贵文物【、珍贵动《物及其制《品、珍稀植物及【其制品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移送主【管机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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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对毒】品、淫秽《物品等违禁品及时】。移送有?关主管?。机关或者根》据办案需要严—格封:。存不得使用》。或者:扩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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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。四)对爆炸性—、易燃性《、,放射性、毒害性、】腐蚀性等《危险品及时移送有】关,部门或者根据办案需!要委托有关》主管机关妥善—。保管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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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—五)对易损毁、【灭,失、变质以及其他不!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!以经检察长批—准后及时委托—有关:部门拍?卖、变卖;》。
【 : (六)对!单位的?。涉密电子《设备、文件等物【品可以在《密封后?交被扣押物品的【单位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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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?第二十七《条 办案部门向】管理部门移交—扣押的款物时应当列!明物品的名称、规】格、:特征、质量、—。数量或者现金的数】额等出具本》规定第十八》条要求?。的手续管理部门应当!当场审验对不符【合规定的应当要求】办案部门立》即补正;符合规定的!应当在移交清单【上签名并《向办案部门开具【收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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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二十八】条 对扣》押款应当逐案设【。立明细账《。并及时存《。入指定银行的专用】账户严格收付—手,续
】 第二十—九条 ? 对扣押的实物【应当建账设卡一【案,一,账,一物一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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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办案部门【对于细小物》品可以根据》物品种类分袋、分】。件、分箱《设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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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条— 对扣押物品应】当设立符合》防火、防盗》、,防潮、?防尘等安全》要求的专用》保管场所并》配备必要的计量【。和存储设备》严格封存《登记和出《入库手续管理人【员应当定期对扣押款!物进:行,检,查防止挪用、丢失、!损毁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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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一》条 为了》核实证据需要临【时调用扣押款物时】应当:经检察长批》准加封的款物—启封时办案部门和管!。理部门应当》同,时派员在场并应当有!见证人?或者持?。有人:在场当?面查:验归还时应》当重新封存由—管理人?员清点验收管—理部门应当对调用和!归还情况进》行登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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