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章【 附 则 【 :。 , ,     第三十七!条  本《细则经最高人民【检察院检《察委员会《批准施行过去有关人!民检察院处》理控:。告、申诉案件的【规定与本细则—不,。相一致的《按本细则规定—办,理 ?  》   ?。第三:十八条 《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人民检察—院和专门人》民检察院可根据本】细,则的规定结合本【地区、本系统—的实际情况作—出,补充:。规,定并报最高人民检】察院备案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