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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二章 举报线索的】受理 — 《   ? 第十二条  人民!检察院举报中—。心统一受理》举,报和犯罪嫌疑人投】案,。自首 —  ?   第十三条【  :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!设立专门《的举报接《待场所向社会公布】通信地址、邮政【编,码、:举报电话号》码、举报网》址、接待时》间和地点、举报线】索的处理程序以【及查:。询举:报线索处《理情:况和结果的》方式等相《关事项 【     第【十四条  对以【走访形式初次举报】。的以及职务》犯罪嫌疑人》投案自首的举—报中心应当指派两】名以上工作人员专门!接待问?明情:况并:制作:笔录经核对无误后】由举报?人、:自首人?签名、捺指印—必要:时经举报人、—自首人?同意可以录音、录像!;对举报人、自首】人提供?的有关证据材料、】物品:等应当?登,记制作接受证—据(物品)清单【并由举报人、自首】人,签名必要时予以拍】。照并妥善《保,管 —   ?  举?报,人提出预《约接待要《求的经举报》中心:负责人?批准人民检》察院可以《指派两?名以上工作人员【。。在约定的时》间到:举报人认为合适的】地方接谈《  【   对采用集体走!访形式举《报同:一职务?犯罪:行为的应当》要,求举:报人推选《代,表代表人《数一:般不超过《五人: 》     第十五条!  对?。采,用信函形式举报的工!作人员应《当在专门场》。所进:行拆阅启封时应【当保持邮票、邮戳、!邮编、?地址和信封》内材料的完整— :     】对采用传真形式举报!的参照前款》规定办理 — : , ,。    第十六条 ! 对通过12309!举报:网站:或者人民检察院【门户:网,站进: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!当及时下载》举报内容《。并导:入,举报线索处理系【统举报内容》应当保?持原始?状态不得《。作任何文字》处理: ,  —   第十》七条:  :对采用电《话形式举报的工【作人员应当准确【、完整地记录举报人!的姓名、《地址、电话和举报】内容举?报,人不:愿提供姓名等—个,人信息的应当尊重】举报人的意愿 】。  》。   第十八条 】。 有联系方》。式的举报人提供【的举:。报材料?内容不清的有管辖】权的人民检察院【举,报中心应《当在接到举报—材料后七日以内【与举报人联系—建议举报人补—充有关材《料   !  第十九条 【 反映被《举报:人有下列情》。形之:一必须采取紧急措】施的举报中心工作人!员应当在《接收举报后立即提】出处:理意见并《层报检察长》审批: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:正在:预备犯罪、》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!后即:时被发觉《的,; — 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(—二)企图自杀—或者逃跑的; 】  》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《三)有?毁灭、伪造证据或】者串供?。可能的; 】  ?。   ? ,   (四)其【他需要采取紧急措】施的:第,二十条? 职:务犯:罪举报线索》实行分级《管辖上级《。人民检察院可以【直接:受理由下级》人民检察院》管辖的举报线索经】检察长批准也可以】将本院管《辖的举?报线索交由》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! 《     下级人!民检察院接收到上】级人民检察院管【辖,的举报线索应—当层报上级》人民检察院处理收】到同级?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举!报线索应当》及时移送有管—。辖权的人民检—察院处?理 ? :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一条《  举报《线索一?。。般由被举报人工作单!位所在地人民检【。察院管?辖认为由被举报【犯罪:。地人民检察院管辖更!为适宜的可以—由被举报犯罪地【人,民检察?院管辖 】    《 几个?同级:人民检察院》都有权管辖的—由最初受理的—。人民检察院》管辖在必要》。的,时候可以移送主要】犯罪:地的人民《检察院管辖》对管辖权有争议【的由其共同的上一】。级人民检察院—指定管?辖   !  第二十二条 】。。 除举?报中心专职工作人】员日常接待之—外各级?人民检察院实行检察!长和有关侦查部门】负责人定期接待举】报制度接待时间和地!点应当?向社会公布》    ! 第二十三条  对!以举报为《名阻碍检察机关工作!人员依法执行公务】扰乱检察机关正【。常工作秩《序的应当《进行批评教育—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!有关法律《规定处理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