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—章 办?理罪犯又犯罪案件】 :    ! 第四十条 — 人民检察院监【所检察部门》负责监?狱,侦查的罪犯又—犯罪案件的审查【逮捕、审查起诉和出!庭支持公诉》以及立案监督、侦】查监督、审》判监:督、死刑临场监督】等工作 【  ?  : 第四十《一条  办理罪犯又!。犯罪案件期间该罪】犯,原判刑期届满—的在侦查阶段—由监狱提《请人民检察》院审查批《准逮捕?在审查起诉》阶段:由人民检察院决定逮!捕 — ,    第四十二条!  发现罪犯—。。在判决宣告前还有】其他罪行没有判【。决的应当《分别情形《作出处理 》 ,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适宜于】服刑地?人民法院《审理的依《照本办法第四十条】、,第四十一《条的规定办理; 】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适宜于原!。审,地或者犯罪地人民】法院审理的转交【当地人?民,检察院办理; 【  —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三):属于职务犯罪的【交由:原提起?公诉的人民检察【院办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