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监察部门的权限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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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条 】监察部门《履行职?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!(一)?要求被监察的部门】、单:位和:人员提供与》监察事项有》关的文件、资料【、财:务帐目、案》件材料及其》他有关的材料进行】查阅或?者予以?复制;(《二)要求《被监察的部门、【单位和人员就监察事!项涉及的《问题作出解释和【说明;?(三)责令被监察的!部门、单位和—人员停止违反法律】、法规和纪律的【行为:
】。 第十八》条 :。 监:察,部门在调查违反纪】律、法律的行为时可!以,根据实际情》况和:需要采取下》列措施(一》),暂予:扣留、封《存检察机关案件【涉嫌部门、单位和】涉嫌人员可以证【明违反纪律、法【律的行为《的文:。件、资?料、财务帐》目、案?件材料及其他—有关的材料;(二)!责令检察机关案件涉!嫌部门、单位—。和涉嫌人员》。在调查期间不得【变卖、转移》与,案件有关的财物;(!三)责令《被调查?人员在指定时间【、指定地《点就被?调查:事项做出说明;(四!)建议暂《停有严?重违纪违法嫌疑的人!员执行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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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九条 】。 监察部门在调查违!反纪律、法》律行为时《可以要求本院所【属内设机构》、直属事业单位予】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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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条《 监察人员可以】列席被监察部门、单!位的与监《察事项有《关的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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