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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章 监察机【构和监察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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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条 人民!检察院监察》部门在本院检察长和!。上,级检察院《监察部?门的领?导下行使职》权,
【 第七》条 最高人民检察!院设监察《局,省、自治区、—直辖市人民检察院】。设监察处(室)省】、,自,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!察院:分院、自治州和地】级,市人民检察院设【监察处(室)县、市!、自:治县和市《辖区人民检察院【设专职或兼》。职监察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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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八条 监!。察人:员必须?。熟悉检察业务—和监:察业务具备大专【。以上文化水平遵纪守!法清:正廉洁忠于》职守秉公执纪保守】秘,密
【 , ?第九条 下级人民!检察院监察部门正】职领导人员的—。任免应?当,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!监察部?门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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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监察部门】的正职领导》人员应当参加—检察委员会不—是检察委员会委【员的:可,以列席检察》委员会会议对—监察部门的工作【人员应当依照中【华人民共《和国检察官法进行】管,理,具备条件的应分别任!命为检察员、助理】检察:。员,、书记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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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,十,一条 监》察,人员办理的监—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!近亲:属有利害关系的或者!有其他关《系可能影《响监察事《项公正处理的应当】回避监察事》项承:办人的回避》由其所在监察部【门的负责人》决定;监察部门负责!人,的回避由本》院主管副检察—长,或检察?长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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