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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立【 案
【
— 第六条 赔偿请!求人提出赔》偿申请的《人,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!接收下列材》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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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一)刑事赔【偿申:请书刑事赔偿申请】书应:当载明受害人的基】本,情况具体《要求、事实根—据和理由申》请,的时间赔偿》请求人书写申请【书确有困《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!书;也可以口—头申请口头提—出申请的《应当问明有关情【况并制作笔录由赔】偿,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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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。 ? ?(二)赔偿请求【人和代理《人的身份证明材【料赔:偿请求?人不是?受害人本人的—应当要求其说—。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!提供相应证明赔偿】请求人委托他—人代理赔偿申请事】项的应当要求—其提交授权委—托,书以及代理人和被】代理人身份》证明原件代理—人为律师的应当同】时提供律师》执业证及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】
— 《 (三—)证明原案强—制,措施的?。法律文书
】。。
: 】(四)证明原案【处理情况的法律【文书
》
,
— (五)证明!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!其程度?的法律文书或者【其他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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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(六)赔偿》请求人提《供的其?他相关材料》
《
》 赔偿请求人或者】其代:理人当面递》交,申请书或者其他申】请材料的人民检【察院应当当场出【具加盖本院》专用印?。章,并注明收讫日期的】接收赔偿申》请材料清单申—请材料不齐全的应】当当场或者在五日】内一次性《明确告?知赔偿?。请求人需要补充的】全部相关材》料,。
— 第七条 !人民检察院》收,到赔偿申请后—国家赔偿工作办公】室应当填写受—理赔:偿申请登记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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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— , 同时符合》下列各项条件—的赔偿申《请应当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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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一?)依照国家赔—偿,法第十七条第一项、!第二项规《定请求人身》自由权赔偿的—已决定撤销案件、不!。起,诉或者?判决宣告无罪终【止追:。究刑事责《任;依照国》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!四项:、第五项规》定请求生命健康权赔!偿的有伤《情、死?亡证明;依照国家赔!偿,。法第:十八:条第一项规定请【求财产权赔偿的刑】事诉讼程序已—经终结但已查明该财!产,确与案?。件无关的除外;
】
《
《 (二)本!。院为赔偿义务—机关;
! (!三)赔偿请求—。人具:备国家赔偿法第【。六条规定的》条件;
—。
【 , (《四)在国家》。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!定的请求赔偿—。时效内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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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)!请,求赔偿的《材料:齐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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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第九条 对!符,合立案条件的赔偿】申请人民检察院应当!立案并在收》到赔偿申请之日【起五日内将刑事赔】偿立案通知书送达】赔偿:请,求人
【。
立案【应当经部门负责人】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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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条 对不符合【立案条件的赔偿申请!应当分别下列不同】情况予以处理
【
《
, (!一)尚?。未决定撤销案件【、不:起诉或者判决宣告】。无罪终止《追究刑事责任而请】求人:身自由权赔偿—的没有伤情、死亡证!明而请求生命健【。康权赔偿的》刑事诉讼程序—尚未终结而》请,求财产权赔偿的告】知,赔偿请求人》不符合立案条件可在!具备立案条》件后再申请赔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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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二)《不属于人民》检察:院赔偿?的告:知赔偿请求人—向负有赔偿义务的】机关:提出;
》
! (三)本【院不负有赔》。偿义务的告知赔偿】请求人向负有赔偿】义务的?人民检察《院提出?或者移送负有赔偿】。义务的人民检察【院并:通,知赔偿请《求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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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?)赔偿请求》人不具备国家赔偿法!第六条规定条件【。的告知赔《偿请求人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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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)对】赔偿请求已》过法定时效的告知】赔偿请?求人已?经丧失请求赔偿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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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对上列情况—均应当填写审查【刑事赔偿申请—通知书并说明理【由在收?到赔偿申请之日【起五日内送达—赔,偿请求人
》
》 《第十一条 当【事人:、其他直《接利害关系人或者】其近亲属认为—人民检?察院:扣押、?冻结、?保管、处理涉案【款物侵犯自身合法】权益或?者有违法情形向人】民检察院投诉—并在: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!又申请刑事赔偿的】尚未办结的》。投诉程序《应,当终止负责办理投】诉,的部门应《当将相关材料移【。交,。被请求赔偿的人民】检察:院国家赔偿》工作办公室》依照刑事赔偿程序】办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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