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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章: 检:。验鉴定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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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?十二条 《 法医鉴定》人,员接:到委托书《。后首先要查阅—委托公函并由送检人!填写委托鉴定登记】表;听取送检人介绍!案件情?况和:鉴,定要求;查验检材有!无鉴定条件核对名】称、数量凡》符合条件的》应予:受理:不能鉴定的应—说,明理:由
! 第二十三条 】 法医鉴定》人进行各《种检:验时必须全面、细】致要:按检验的步骤—、方法、严守操作】规程:对检验中发》现的:各种特征《和,出现的结果要做综合!。分析:、判断同时要进行复!核检验过程》中必须认真做好检】验记:录拍照对尸体或【。法医物证检验时应留!取一:定,数量检材以备—诉讼阶段复验—或重新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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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四条— , 法:医,鉴定书要做》到文:字简练、描述—确切通谷易懂、结论!明确并附照片和【说明
】 鉴定—书,。内,容包括序言、—案情摘要、现场情况!、检验所《见、分析说明—、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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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确因检验条!件不:足,或技术?水平所限无法作出结!论时:可出具分析意见或】送交上级鉴》定机:关,鉴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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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五?条 鉴定书应由鉴!定人:签名或盖章注—明技术职务并—加盖“刑《事科:学技:术鉴定专用章—”,。
— 第二十六】条 ?活体:检查、文证审—。。查、:物证检验自送检时】间始应在《。1周内作出鉴定结】论,尸体检?验需做?。毒物分析、病理【组织学检验》的应在2周内作【。出,。结论特殊情》况可:适当延长时间对疑难!案,件的鉴定需进行复核!和“会诊”时可根据!。具体情况尽快作【出鉴定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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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二十七条 检】验鉴定结束后—应将案卷、病历等箸!印材:料和各种检验报告检!验鉴定记录》。、图片或照》片、原法医鉴定书】等,副,本材料?编,。号整:理装订?成卷存?档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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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剩余的检材应】。退回送检单位对有研!究价值的或》可作为?。标本保?存的检材《。在,征得:送,检单位同《意后方可保留—
— ? 第二十八条 【 委托?鉴定单位在案件办】结后应将案件处理】。结果告原鉴定单【位法医室以》便入卷?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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