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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警务保!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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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《十六条 《 人民?法院司法警察的【警用标?志、制式服装和警械!由公安?部统一监制最高【人民法院会同公【。安部管理其他个人和!。组织不得非法制造】、贩: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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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人民法《院司法?警察的警衔标志、臂!章、警号、警—官证、制式》服装、警械为司法警!察专用其他个人和】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!
! 第二十七条 【 人民法院司—法警察工作》和训练所需》经费应?当,得到保证《并列入本《院财务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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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八条 》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司!法警察装《备,。现代化建设》。有计划地改》善司法警察工作【必需:的交通、通讯等【。装备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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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二十九条 》。 人民法院司法警】察实行国家公务【员工资制度并享受国!家规定?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!贴、补贴《以及保险福利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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