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节 违》反组织人事纪—律,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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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六十》六条 违反议事】规则个人或者少数】人决定重大事项【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!重,大决定造《成决策错误》。的给予警告、记【过或者记大过处【分;情节较重的给】予降级或者撤职处】分;:情节严重的给—。予开: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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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六十七》条 故意拖—延或者拒不执行上】级依法作出》的决定、决》。议的:给予警告、记—过或者记《大过处?。分;情节较重的【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!分,;情节严重》。的给予开除》处分
】 《第六十?。八条 对职责范围!。内发生的重大—事故、事件不—。按规定报告、处理的!给予: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!;情节较重》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!处分:;情节严重的给予开!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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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十九条 对职责!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!法问题?隐瞒:不报、压案不查、包!庇袒护的或者对上】级交办的违纪违法】案,件故意拖延或者【拒不办理的给—。予记大过处分;情】节较重的给予—降级或者撤职处【分;情节严》重的给予开》除处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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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十条 ? 压制批评打—击报复扣压》、,销毁举报信件或者】向被举报人》。。透露举报情况—的给予记过或者记】大过处?分;情节较重的给】予降级或者撤职处】分,;情节严《重的给予开除—。处分:
— 《第七十一《条 : 在人员录用、【招聘、?。考核、晋升职—务,、晋:升级别、《职称评?定以及岗位调整等工!作中徇私舞》弊、弄虚作假的给】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!大过处分《。;情节?较重的给予降级或】者撤职处《分;情节严重的【给予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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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七:十二条? 弄虚作假骗【取荣:誉或者谎报学—历、:学,位、职称《的给予?警告、记过或者【记大过处分;情节】较重的给《予,降级或者撤职处分】;情:节,严重:的给予?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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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:十三条 拒不执】行机关的交流决定】。或者在离任、辞职】、被辞退时拒不【办理公?务交:接手:续或者拒不接受【审计的给予警告、】记过或者记大—过处分;情节—。较重的给予》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!情节:严重的给《予开除处《。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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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七十四条 — 旷工或者因公外】出、请假期满无正当!理由逾期不》归造成?不良:。后果的给予警—告,、记过或《。者,记大过处分;情节】较重的?给予降级或》者撤职处分;情【节严重?的给予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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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十五条 以】不正:当方式谋求》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!用公:款出国或者擅自延】。长在:国外:、境外期限或者擅自!变更路线造成不良】后果的给予警告、】记过或者记大过【处分;?情节较?重的:。。给予降?级或者?撤,职,处分;情节》严重的给予》开除处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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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:十六:条 有《其他违反《。组织人事纪》律行:为的给?予警告、记过—或,者记大过处分;情】节较重的给予降【级或者撤职处—分;: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!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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