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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二—节 处分的种—类和适用 》  】   第六》条,  :处分的种类为警告】、记过、记大—过、降级《、撤职、开除— : ?     第七【条  受处》分的期间《。为 ?    !    【  》  ?    】    【 第:八,条,  受处分期间不得!晋升职务、级别【。其,中,受记过、记大过、】降级、撤《职处分的不得晋升】工,资档:次;受撤职处分的应!当按:照规定降《低级别 】   ? , 第九条  受【开,除,处,分的自处分》决定生效之》。日起解除与人民法院!的人事关《系不得再担任—公务员职《务 《 :     第十【条  同时有两种】以上需要给》予处分的《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!其处:分,种类应当给予—的处分?种类不同的》执行其中《最重的处分;应当给!予撤职以下多个相】同种类?处分:的,。执行该处《分并在一个处分期】以上:、多:个,处分期之和以—下,决定应当执行的处分!期 —    《  —。  —     》第十一条《  二人以上共同违!纪违法需要给—予处分的《根据各自《应当承?担的纪律责任分别】给予处分《 —  : 《   《  第十二》条  有下列情【形之:一的应当在本—条,例分则规定的处【分幅度以内从重处】分 《 ,    》 :。    — , 《   》 ?   【    《 》    第十—。三条  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!分则: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!从轻处分 】    【 :    !  :    !   【  第十四条—。  主?动交待违纪违—法行为并主动采取措!施有:效避免或者挽回损】失的:应当:在本条?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!度以外降低一个【档次给予减轻—处分 【  :    !  第?十,五条  违纪违法】行为情节轻微经【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!可以免予处分 】  》   第十六条【  :在人民法《院,作出处分决定前已】。经被:依法:判处刑?罚、:罢免:。。。、免职或者已经辞】去领导职《务依照本条》例需要给予》处分的?应当根?据其违纪违法—。事,实给予处分 — :    —    】 第十七条  人】民法院工作人员退】休之后?违纪:违法或者在任职【期间违纪违法、在】处分决定作》出前已经退休—的不再给《予纪律处《。分;但是应当给予降!级,。、,撤职、开除》处分的应当》按照规?定相应降低或者【取消:其享受的待遇 !   》  第十八条—  对?违纪:违法取得的财—物和用于《违纪违法的财物应当!没收、追缴或者【。责令退赔没收、追】缴的财物一律上缴国!库 : : ?  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