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节 :处分的种类和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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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》六条 处分的种】类为警告、记过、】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!、开: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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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七条》 受处《分的期间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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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: 受处分》期间:不得:晋升职?务、级别其中受记】。。过、记大过、降【级、撤职处》分的不得晋升—工资档次;受—撤职处?分的应当按》照规定降低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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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九条 受开除!处,分的自?处分决定生》效之日起《解除与人民法院的】人事关系不得再【担任公务员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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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条: :。同时有?两种以上《需要给予《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!别确定其处分—种类:应当给予的处—。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!中最重的处分;【应,当给予撤职》以下多个相同种【类,处分的执行该处分】并在一个处分—期以上?、多个处分》期之和以下》。决定应当执》行的处分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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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—一条 二》人以:上共:同违纪违法需要给予!处分的根据各自应】当承担的纪律责【任分别给予处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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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二条— 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应当—。在本条?例,。分则规定的处分【幅度以内从重处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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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三条 有下【列情形之一》的,应当在本条例分则】规定的处分幅—度以内从轻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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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》四条 主动交待违!纪违法行《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!效避免或者挽回【。损失的应当在本【。条,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!度以外降低一—个档次给予减轻处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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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十五条 《。 违纪违法行为【情节轻微经》过批:评,教育后改正》的可以免予处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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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在!人民:法院作出处分决【定前已经被依法判】处,刑罚、罢免、免职】或者已经辞去—领导职务依照本条】例需要给予处—分的应当根据其【违纪违法《事实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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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七条 — 人民法院工—作人员退《休之后违纪违法或】。者在:。任职:期间违纪违法、【在处分决《定作出前已经退【休的不再给予—纪律处分《;但是?应当给予降级、撤】职、开除处分的应当!按,照规定?相应降低《或者取消其享受的】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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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十八条 》。 对违纪违法取得的!财物和用于违—纪违法的财》物应当没收、追【缴或者责令退赔【没收、追缴》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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