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:
】 ? 第一条 》 为规?范人民币银行—结算账户《(以下简称银行结算!账户)?的开: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!。算,账户管理维护经济】金融:秩序:稳,定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!民银行法和》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商业银行法等—法律:法规:制,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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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第二条? 存款人在中【国境内?的银行开《。立的银?行结:算账户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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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》办法所称存款人【是指在?。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!算账:。户的机关《、团体、部队—、企业?、事业?单,位、其他组织(【以下统称单位)、个!体,工商户和自》。然人
》
—。 本办?法所称银行》是,指,在中国境内经中国】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!付结算业务》的政策性银》行、商业银行—(,含外资独《资银行、中外合资银!行、:外国银行分行—)、城市信用合作社!、农:村,信用合作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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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 本办法所称银【行结:算,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!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!付结算的人》民币活期存款账【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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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三条 银行】结算账户按存—款人分为单位银行】结,。算账户和个人—银行:结算:账户
! 【(一)存《款人以单位名称开】立的银行结》算账户为单位银行】结算账?户单位银行结算账】户,。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!账户、一《般存款?账户、专用存款账】户、临时存》款账户
! 个》体工:。商,户凭营业执照以字】号或经营《者姓名开立的银【行结算?账户纳入单位银【。行结算账户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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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二)存】款人凭个人》身份证件以自然人】名称开立《的银行结算账户为】个人银?行结算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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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!政储蓄机构办理【银行:卡业务开立的—账,户纳入个《人银行结算账—户管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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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第四条 单位银行!结算账户的》存款人只能在银行】开立一个基》。本存款?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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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条,。 存款《人应:。在注册?地或住所地开立【银行:结算账?户符合本办》法规定可以在异地】(跨省、市、县)开!立银:行结:算账户的除外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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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条 存款》人开立基本存—款账户、临时存款账!。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!用存:款账户实《行核准制度经—中国:人民银行《核准后由开户银行】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!。款人因注册验资【需,要开:立的临时《存款账户除》外
】 ?。第七条 》存款人可以自主选】择银行开立银行【结算账户《。除国家法律、行政法!规和国务院规定外】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强令存款人到【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!算账户?
【 第八》条 银行结—算账户的开》立和使用应当遵守】法,律、行政法规不得】。利用银行结》算账户进行偷逃【税款、逃废债务、】套取现金及其他违】法犯:罪活:动
【 第九条【 银行应依—法为存款人的银行】结算账户信息—保密对单位银行【结,算账户的存款和【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!、行政法规另有规】定外:银行有权拒绝—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!对个:人银行结算账—户的存款和有—关资料除《国家法律另有规【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!何单位或个》人查: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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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十【条 中国人—民银行是《。银行结?算账户的《监督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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