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人事代理
—
《
? 第十八条 !人,才中:介服务机构可在规定!业务范围内接受【用人单位和》个,人委托从事各类【人,事代理服务
【
第!十九条 开—。展以下?人事代理业务必【。须,经过政府人事行政部!门的授权
】
? 【(,一) ?流动人?员人事档案管—理;
【
《 (二)】 因私出国政审【。;
【 【 (三)《 在规定的范围内】申报或组《织评审专业技术【职务任职资格;【
】 (四】) :转正定级和工—龄核:定;
】 , (五!) 大中专毕业生接!收手续;《
:。
》 (】六) 其他需经授权!的人事代理事项
】。
— 第二十条【 人事代理方【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!代理:。。也可由?。个,人委托代理;可多项!委托:代,理,也可单项委托代理;!。可单:位全:。员委托代理也—可部分人员委托【代理
《
?
, 《第二十一条 【单位:办理:委托人事代理须【向,代,理机构提交有效证】件以及委托书确定委!托代理项《目经:代理机构审定后【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!位签定人事代理合】同书明确双》方的权利和义务确】立,人事:代理:关系
【
: 个人委托【办理人事代理根【据委托?者的不?同情况须向代理机构!提交有?关证件复印件—以及与代理有关的】证明:材料:经,代理机?构审定后由代—理机构与个》人签订人事》代理合同书确立【人事代理关系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