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三章 人事【代理
《
:
】第十八条 人才中!介服务机构可—。在规定业务范—围内:接受用人单位和【个人委托从事各类】人,事代理服《务
:。
》 第十—。九条 《开展以?下人事代理业务必须!经过政府人》事行政?。部门的授权
—
《
!(一) 流动人【员人事档案管理;
!
》 (!二) 因私出—国政审;
【
】 ?。(,三) 在规》定的范?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!专业技术职务任职】资格;
【
,
《 (四)】 转:正定级和工》龄核定;
》
! (五) 】大中专毕业生接【收手续;
》
?
,
《 ,。 , : (六)《 其他需经授—权的人?事代理事项
—
【 第二十条 】人事:代理方式《可由单位集体—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!委托代理;可多项委!托代理也《。可单项委托代理【;可单位《全员委托代》理也:可部分人《员委托代理
!
,
? 第二十一条 】 单位办《理委托人事代理【须,向代理机构提交【有效证?件以:及委托书确》定委托代《理,项目经代理机构审定!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!单位签?定人事代理合同书】明确:双方的权《。利和义务《确立人事代理—关系
—
个【人委托办理人事代理!根据委托者的—。不同情?况须向代理机构【提交有关证件复印】件以及与代理有关的!证明材料经代—理,机构审定后由代【理,机构与个人签订人事!代理合同书确立人】事代理关系
—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