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!对,破坏选举《的制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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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五《十七条 《。 为保?。障,选民和代表自—由行:使选举权和被选【。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!一破坏?选举违反治》安管: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!安管理处罚》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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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!一)以金钱或者其】他财物贿赂选—民或:者,代,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!由,行使选举权和被【选举权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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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 , : (二)《以暴力、威胁、欺】。骗或者?其他非法手段—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!行使:选举权和被选举【权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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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?三)伪?造选举文件、虚【报选:举票数或者有其他】违法行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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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【对于:控告、检举选举【中,违法行为的人或者】对,于,。提出要求罢免代表】的人进行《压制、?报复的
! 国家工【作人:员有:前款所列行为的还】。应当依法给》予行政处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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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—本,条第一款所列违法】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!效
【 第五十八】条 主持》选举的机《构发现有《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!收到对破坏选—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!时依法调查》处理;?。需要追究法律—责任的及时移送【有,关机:关予以处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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