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申报、评审及审批!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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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》十二条? 申报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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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一)申请绿!色建筑奖的单位【向省、自治区、【。直辖市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申报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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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)省、自治!区、直辖市》。建设行政主》。管,部门对申报项目及】资料进行《初审合格的签署推荐!意见后报送建设【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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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 (三)—建设部科《学技术委《员,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专!家对申报资料—进行形式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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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, 第十三条 — 建设?部科学技《术委员会办公—室根据申《报,项目情况将评审专】家委员会分成若【干,评审专?。家组组织评审专【家,。依据评审《标准:对,通过形式审》查,的项目进行评审【
— 第》十四条 《 通过评审的—项目在建《设部网上公示公示期!三个: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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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】 公示后》无异议或《有异:议但已解决的项目】作为最终的评审结果!报国务院建设部【常务会议审查—确定:。获奖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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