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管!。。理及:执行:机,构的职?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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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九条 《 建设部的管理【职责
《
【 》(一)负《责,制定和实施绿—色建:筑奖的工作原则及管!理办法;
》
【 (【二)组建和》批准成立绿色建筑奖!。。评审专家委》员会;
《
! (三)审定!绿色建筑奖评审结果!并公布获奖项目;】
《
— 《(四)颁发全—。国绿色建《筑创新奖证书;【
— 建设部【科学技术《委员会负《责本条职责的—落实
—
》 第十条 —建设部科学技—术委员会办公室(】设在建?设部科?学技术司内)为日】常管理和执行机构】。负责:以下:职责
《
?
,。 【 (一)组织绿色】建筑奖申《报及评审;
】
》 (二】)组织评审结果公示!。、,报审和审定后获奖】项,目,发布与颁《证;
?
】 : : (三)评审专家】委员会?的日常联《系与管理《;
! —(四)建立》并保管评审》工,。作档案;《
《
,
, — (?五)受理绿色—建筑奖查询事务和】违反本办法的举报】。事宜
》
,
第【十一条 》评审专家委》员会由绿色》。建,筑,领域的?技术专家《和,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!。部门有关司》。局、行业学(—协)会的人》员组成主要职责如】下,
】 : ? (一)制订评【审标准;
》
—。 — (二)开》展绿色建筑奖评审】并提出评审意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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