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7 — 检验规则 】 【。。7.1  检验分】类与项目 — : :     7.1!.,1  型《式,。检验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7.1.1.1  !有下列情况之—一时应进行》型,式检验 —。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a)新—产,品试制定《型鉴定时; !。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:  :。   b)正式【投产后如产品结构、!材料、工艺》、关键工序的加【。工方法有重大改变】时;: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c)发生重【大质量事《故时;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—d):产,品停产一年以—上恢复生《产时; 》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e!)连续生产》满三年?时; 【  :   ?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f)质量监!督机:构提出要求时 】。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?7.1.1.2 】 产品型《式检验?项目应按《表4:的,要,求进行 !    7.1【.,2  出厂检验【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产品《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!包括表4规》定的项目 】 《7.2  抽样方法!  !。   ?7.2?.1  型》式检验在出厂检验合!格的产品中随—机抽样抽样数—量为1套 【 :。。     7.【2.2  每套产品!出厂均?应进行?出厂检验 — ? 表4  型式检验!项目、?出厂检验项目及【不合格类别 】 》 —7.3  》检验结果《判定 ?  】   7.3.1】  型式检验 ! 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》型式检验若出现下列!情,况之一?时则判该《产,品为不合格否则【判该产品为》合格 》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a)出现【A类项目不合格【;,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b)出现!B,类项目?不合:格数大于1 】 , : ,   7《.3.2  出【厂检验 【。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设备【的出厂检验项目【全部合格该产品【为合格 》 7.4!  系列《固定消防给水设【备的抽样与判定 】。  】   系列》固定消防给》水设备的《抽样与判定参照【附,录A进行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