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7  检验!规则 】。 《。7.:1  检验分—类与项目 【。  —   7.1.1】  :型式检验 !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7.1.1.1【 , 有下列情》况之:一时应进行型式【检,验,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a)—新产:品,。试制定型鉴定—时; 《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:b)正式投产后如】产品结构、》材料、工艺、关【键工序的加》工,方,法有重?大改:变时;?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c)发生》重大:质量事故《时; 》 :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d【)产品停产一—年,以上恢复生产时; !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e)连续生产—满三年时《;,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f)质量监】督机构提出要—求时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7.1.【1.2  产—品型式检验项—目应按表4的要求进!行  】   7.1.2 ! 出厂检《验,。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产品【出厂:检验项目应至少包】括表4规定的项目 ! : , 《7.2  抽—样方法 —  —   ?7.2.1 — 型式检验在—出厂检验合》格的产品中随机抽】样,抽样数量为1套【  【  : 7.2.2  每!套产品出厂均应进】行出厂检《验 表】4  型式检验项】目、出厂检验—项目及不合格—类别 》 ! 7.3  【检验结果判定 【  】   ?7.3.1》  型式检验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型:式检验若出现下【列情况之《。一时则判《该产品为不合格否则!判,该产品为合格 】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a)出现A类项目不!合格;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b)出【现B类项目不合【格数大?于1 【    《 7.3.2 【 出厂?检验 ?。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设—备的出厂《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!产品为合格 ! 7.4 】。 ,系列固定消防—给水设备的抽—样与判定 》  】。  : 系:列固定消防》给水设备的抽样与】判定:参照附录A进行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