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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章《 责任构成和—责任方式 》 , 《   《  第六条》  行为人》因,过错:侵害他人《民事权益应当承担】侵权责任 —  》   根据》。法律规定推定行【为,。人有过?错行为人不能证【明自:己没有过错的—应当:承担侵权责任 】。。  》   第七条  行!为人损害他》人民事?权益不论行为人有】无过错法律规定应】当,承担侵权责任的依】照其规定 》 :  《   第八条—。 , 二: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!行为:。。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!承担连带责任 !     第】九条  教唆、【帮助:他人实施侵权—行为的应《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!责任 — :    教唆、帮助!无民事?行为:能力人、《限制民?。事行为能力人—实施侵权行为—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!;该无民事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!事行为能力》人的监护人未—。尽到监护责任的【应当承?担相应的责》。任, 《  ?   ?第,十条  二人以上】。实,施危及他人人—身,、财产?安全的行为其—中一人?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!他人损害《能够确定具体—侵权人的由》侵权人承担责任;不!能,确,定具体侵权人—的,行为人承担连—带责:任 ? 《。    《第十:一条  二人以【。上分别实施侵权行】为,造成同一《损害每个人的侵【权行:为都足以造成全部】损害的行为人—承,担连带责《任 《 ,  ?   第《十二:条 : 二:。人,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!为造成同一》损害能够确定责【任大:小的各?自承担?相应的责任;难以确!定责任大小的平【。。均承担赔偿责任【  【   第十三—条  法律规定承】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!人,有权请求《部分或者全》部连带责任人承担】责,任,  【   第十四条  !连带责任人根据【各自责任大小—确定相应的赔偿【数额;难以》确定责任大小的平】均,承担赔偿责任 ! , :    支付超出自!己赔:偿数:额的:连带:责任人有权向—其他连带责任人【追,偿 【    《第十五条  承担】侵权责任的方—式主要有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一)停止《侵害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二)排?除妨碍 !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三)消除》危险 》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四)—。返还财产 】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恢复?原状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六)】赔偿损失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七)【赔礼道?歉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八:)消除?。影响、恢复名誉 ! :   《  以上承担侵权】责,任的方式《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!。合并:。适用 — : ,  : 第十?六条  侵害—他人造成人身损害】的应当赔偿医疗【费、护理费、交【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!支出的合理费用以】及因误工《减少的收入造—成残疾的还应当【赔偿残疾生》。活辅助具费和残疾】赔偿金造成死—亡的还应当》赔偿丧?葬费:和死亡?赔偿金 —  《   第十》七条  因》同一侵权行为—造成多人死亡的【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!死亡赔?偿金 》     【第,十八条  》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!亲属有权请》求侵权人承担—侵权责任被》侵权人?为单位该单位—分立、合并的承继】权,利的单位有》权请求?侵权:人承担侵权》责任 》     【被侵权?。人死亡的支付—被侵权?人医疗费《、丧葬费等合理费用!的人有权请求侵【权人赔?偿费用但侵》权人已支付该—费用的除外 —   【。。  第十九条  】侵害他?人财产的《。财产损?失,按照损失发生时【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!方式计算《 ? :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条  侵《害,他人人身权益造成】财产损?失的:。。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!到的损失《赔偿;被侵权人的】损失难以确定侵【权人:因此:获,得利益的按照其【获得的利益赔—偿;侵权人因此获得!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!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!数额协商不一—致向人民法院—提起诉讼的由人【民法:院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】赔,偿,数额 ?     !第二十?一条  侵》权行为?。危及他人人身—、财产安《全的被侵权人—可以请求侵》权人:承担停?止侵害、排》除妨碍、消除—危,险等侵权责任—    ! 第二十二》条 : 侵害他人人身【权,益造成?他,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!侵权人可《以请求?精神损害赔》偿 :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三条 】 因防止、制—止他人民《。事权益被侵害而使】自己受到损害—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!。侵权人?逃逸或者《无,力承担责任被—侵权人请求补偿【的,受,益人应当给予适【当补偿 — ?    第二十四条!  受害《。人和行?为人对损害》的发生都没》有过错的《。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】由双方分《担,损失  !   第《二十五?条  损害发—生后当事人可以【协商赔偿费用的支】付方式协商不一【致的赔?偿费用应当一次【性支付;一次性支付!确,有困难的可以—分期支付但应—当,提,。供相应的《担,保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