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章【 附:。 则 》     !。第六十条  强制】性产品认《证应当依照国—家有关规定收—取费用 》  》   第《六,十一条  本规定】由国家质《检总局负责解释【 》 , ,。   第六》十二条?  :本规定自《2009年9—月1日起施行国【家质检总局》20:01年12月3日】公布的强制性—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同!时废:止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