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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三—章 企业债券的管理! : ?   》  第十条  【国家计划委》员会会同中国人民】。银行、财政部、【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!订全国企业债—券发行?。的年度规模和—规模内的各》项指标报国务—。院批准后下》达各省?、自治区、直—辖,市、计?划单列?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!有关部门执》。行  】   未经国务院】同意任何地》方、部门《不得:擅,。自突:。破,企业债券发》行的年度规模并【不,得擅自调整年度规】模,内的各项指标—   》   》  第十一条—  企业发行企业】债券必须《按照本?条例的规定进—行审批;未经批准的!不得:擅自发行和》变相:发行企业《债券 《  》   中央企业发行!企业债?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!同国家计划委员【会审批;地方—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!中国人民《银行省?、自治区、直—辖市、计《划单列?市分行会同同级【计划主管部》门审批? ,  ? 《    第》十二条 《 企业发行》企业债券必须符【合下列条件: 】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》企业规模达》到国:家规定的要求—;,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企业财务—会计制度符合国家】规定; 《 :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《),具有:偿,债能:力; 】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四)—企业经济效益良【好发:行企业债券前连续】3年盈利; !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五)所筹资金!用途符合国家产业】政策   】。。 , , ,   第十三条【  企业发行企业】债券:应当制订发行章程 !  —   发行章程【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!。 ,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。一)企?业的:名称、住《所、经营《。范,围、法?定代表人; !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二)企【业,近3年的生》产,经营状况和有—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!况; 》 , ,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三)财务报告;! 》 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企业自》有资产净值;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五,)筹集资金的用途】; 《 ,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六)《效益预测《。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七):发行对象《、时间、期限、【。。方式; 《 《。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八)债!券的种类及期限;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九)债券《的利率; 【 ,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(—十)债券总面—额,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十一!)还本付息方式【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十二)审批!机关要求《载,明,的其:他事项   】。   》  第十四条  】企业: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应!当向审批《。机关报送下列—文件: — :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发行企》业债券的《申请书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?营业执照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三):。发行章?程; 【。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四)!经会计师事务—。所审计的企》业近3?年的财务报告; 】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五)审批机关】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!    ! 企业发《行企业债券用于【固定资产投》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需要经有关》部门审批的还应当】报送有关部门的【。审批:。文件   !。 ,  : , 第十五条  企业!发行企业债券—。应,。当,公布经审批机—关批准的《发行章程《 》。     企业发】行企业?债券可?以向经认《可的债券评信机【。构申请信用评级  ! ?   》 , 第十六条  【企业:发行企业《债券的总面》。。额,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!有资产净值 —。 《 ,    第十—七条  企业—发行企业《债券用于固》定资产投资的—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!产投资的规定办理】   】  :。第十八?条  企《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!于银行相《同期限居民储蓄【定期存款利率的【40:%  】。   第十九条【  任何单位—不得以下列资金购买!企业:债券: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财政预算!。拨款; 》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银行》贷款; —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三—)国家规定不—。得用:于购买?。企业债券的》其他资金 —     办!理储蓄业务的—机构不得将所吸收的!。储蓄存款用于—购买企业债》券  ? ?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条  企【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!资金应当按照审【批机关批《准的用途用于—本企业的《。生产经营 !。     企业发行!企业债券所筹资【金不得?用于房地产买卖、】股票:买卖和期货交易【等与本企业生产经】营,无关的风险性投【。资   —。   》。 ,。。 第二十一》条  企《业发行企业》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!机构承?销 【 ,   证券经营【。机构承销企业—债券应当对发行债】券的企?业的发行章程和其他!有关:。文件:的真:实,性、准确性、完整】性进行?。核查  《 , :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二条】  :企业债券的转让【应当在经批准—的可:以进行债券交易的场!所进行 —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—三条  非证券经】营机构和个》人不得经《。营企业债券》。的,。承,销,和转让业务 !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四条  单位和】个人所得的企业债】券利息收入按—照国家规定纳税 】 :     第二!十五条?  中国人民—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!国,家证券?监督管?理机构依照》规定的职责》负责对企《业债券的《。发行和交易活动进】行监督检查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