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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对核【准项目的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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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条 —核,准机关对本机—关已:核准:的项:目应当对以下方【面进行监《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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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是否通!过全国投资》项目在线审》批监管平台》(以下?简称:在线平台)如实【、及时报送项目开】工建设、建设进度、!竣工等建设实施基】本信息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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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二【)需要变更已核准】建设地?点或者对已核—准建:设,规,模、建设内》容等作较大变更的是!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!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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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三)需要延期开工!建设的是否按—规定办理延》期,开工建设《手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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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是否】按照核准的建设【地点、建设规—模、建?。设内容等进》行建设
! , , 第七《条 核《。准机关应当根据【行业特点、》监管需要和》简易、可《操作的原则制定、上!。线核:准项目报送建—设实施基本》信息的?格式文本并对—报送的建设实—施基:本信息?进行在线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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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八?条 核准机关【对其核准的项目应】当在项目开工后至少!开展一次现场—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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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九:。条 已开》工核准项目未如【实,、及时报送建设实施!基本信息《的核准机关》应当责令《项目单?位予:以纠正;拒不纠正的!给予警告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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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第,十,条 项目》未,。。按规定办理核准【批复文件、项目【变,。更批复文件或者【批复文件失效—后开工建设的—。核,准,机关应当依》法责: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!停产并依《法处以罚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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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一条 项目】。未按:照核准的建设地点、!。建设规模、建设内】容等进?行建设的核准机关应!当依法责令停止【建设或者责令停【产并依法处以—罚款
】 《对于有关部门依法】认定项目建设内容】属于: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!设的核准机关应当】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!。者责令停产并恢复原!状并依法处以—罚款
! 第十二条 】 县:。级以上地方发展【改革部门发现本行政!。区域内的项目列【入政府核准》的投资项目目录【但未依法办理核【准批复文件》、项目变更批—复,文件或者批复文【。件失效后开工—建设的应当报告对该!项目有核准权限的】。。机关由核准机关依法!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!令停:产并依法处以—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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