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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?。章 调解 【   【  :第十:三条  大中型企业!应当依法设立调解委!员会并?配备:专,职或者兼《职工作人《员, 《 :    有分公司、!分,店、分厂的》企业:可以根据需》要在分支《机构设立调解—委员会总部调解委员!会指导分支机构【调解:委员会?开展劳动争》议预防调解》工作 ?  —   调解委员会】可以根据《需要在车间、工段、!班组设立调解—小组  !   第十四—条  ?小微型企业可以【设立调解委员会【也可以由《劳动者和《企业共同推》举人员开展调解工】作 ?     第!。十,五条  调解委【。员会由劳动者代表】和企业代表组—成人数由双方—协商确定双方—人数应当对等劳动】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!成员担任《或者由全体劳动者】。。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!企业负责《人指定调《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!委员会成员》或者: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! 《    》 第十六条》  调解委员—会履行下列》职责 ?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,)宣传劳动保障法】律、法规和政策【; 》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,(二)对本企业【发生的劳动》争议进行调》。解;: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(—三)监督《和解协议、调解【协议:的履行; —     】。。    (四—)聘:。任、解聘和管理调解!员; 》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《(五:)参:与协调履行劳动合】同、集体合同、执行!企业劳动规章制【。度等方面出现—的问题?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六【)参与研究涉—及劳动者切身利益】的重大?方案; 》。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七)协助企业建】立劳:动争议预防预警【机制 】    第十—。七条:  调解员》履行下列《职责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一》)关注本企》。业劳动?关系状况及时向【调解委?员会报告; !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接受调解委】员会指派《。调解劳动争议案件】。; 《 , :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三)监督和】解协:议、调解协议的【履,行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)》完成调解委员会交办!的其:他工作 —     第】十,八条  调解员应当!公道正派《、,联系:。群众、热心调解【工作具有一定劳动保!障法律政策知识和】沟通协调能力调【解员:由调解委员会聘任的!本企:业工:作人员担《任调:解委员会成员均为】调解员 】  :   第十九条  !调解员的聘期至少为!1年可以续聘调解】员不能履《行调解职责时调解委!员会应当《及时调整 【  《   第二》十条  《调,解员依?法履行调解职—责需要占用生产【或者工作时间的企】业应当予以支—持并按照正》常出勤对待》 —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一条 ? 发生?劳动争?议当事人可以口头】或者:书面形式向》调解委?员会提出调》解申请 ! ,   申请内—容应当包括申请【人,基本情况、调解请求!、事实与理由—   】  口?头申请的《调解委员会》应当当场记录 【 》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二:条  调解》委员会接到调—解申请后《对属于劳动》争,议受理范《围且双方当》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!在3个工作日内【受,理,对不属于劳动争议】受理范围或》者一方当事人—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!好,记录并?。书,面通知申《请人 ?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《三条:  发生劳动—。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!调解申?。。请调解委员会可以】在征:得双方当事人同【。意后主动调解 】 :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四条  调解委员!会调:解,劳动争议《一般:不公开进行但是双方!当事人要求》。。公,开,调解的?除外 ? ,   —  第?二,十五条  调解委员!会根据案件情况【指,定,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!。进行调解《在,征得当事人同意后】也可以邀请有关【单位:和个人协助调解 】 ,  》   调解员应当】全面听取双方当【事人:的陈述采《取灵活多样的方式】。。方,法开展耐心、细致】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!当事:人自愿达成》调解协议 !     第二【。十六条  经—调解达成调解协议】的由: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!协议书调解》协,议,。书应当写明双—。方,当事人基本情况【、调:解请求?事,项、:调,解的结果和协议履行!期限、履行方—式等 ? 》。    调解协【议书由双方当事人】签名或?者,盖章经调解员签名】并加盖调解委员会】印,章后生效 !   ?。  调解协议—书,一,式三份双方当事人】。和调解委员会各执一!份 —   ?  第二十七条【  生效的调—解协议对双》方当事?人具有约束力—当事:人应当履行 【    【 双方当事人—可以自调解协议【。生效之日起1—5日内?共同向仲《裁委员会《提出仲裁审查—申,请仲裁?委员会受理》后应当?对调解?协议:进行审查并根据劳动!人事争议仲裁办【案规则第五十四【条,。规,定,对程序?和,内容:合法:有效:的调解协议出—具调解书 !    《 第二?十,。八条 ?。 ,双方当事《人未按前条规定提出!仲裁审查申请—一方当事人在约【定的:期限内不履行—调解协议的》另一方当事人可【以依法申请仲—裁 ? :。   《  仲裁委员会【受理仲裁申请后应】当对调解协议—进行审查调》解协:议合法有效》且不损害公共—利益或?者第三人合》法利益的在没有【新证据出《。现的情况下仲裁【委员会可以》依,据调解协议作出【仲裁:裁决 》     第二!十九:条,  调解《委员会调解劳动【争,议应当?自受理调解申请【之日起1《5日内结束》但是双方当》事人同意《延期的可以延长 !。 : , ,    在前—款规定期限内未【达成调解协》议的视为调解不成】   】  第三《十条  当事人【不愿调解、调解不】成,或,者达成调解协—议后一方《当,事人在约《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!解协议的《调解委员会应当【做好:记录由双方当事【人签:名或:。者盖章并《书,面告知当《事,。人可以向仲裁委【员,会申请仲裁 】  《   第三十一条】  有下列情—形之一?的按照劳《。动人事争议仲—裁办案规则第—十,条的规定属于仲裁】时效中断《从中断时起》仲裁时效期间—重新计算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一)一?。方当事人提出—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!事,人不同意协商或【者在5日内》不做出回应的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二):在约定的《协商期限《内一方或者双—方当事人《不同意继续协商的;!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【)在约定的协商期】限内未达成一致的】; 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达成和解协议】后,。一方或者双方当事】人在约定的期限内】不履行和解协议【的; 《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五)一方【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!。后,另一方当事人不【同意调解的; 【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六)调解委员会】受理调解申请后在】第,二十:九条规定《的期限内《一方或者《双方当事人不同意】调解的;《 ,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七)在第》。二十九条规定的期】限,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!; —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, , (八)达成—。调解协?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!定期限内《不履行调解协议的】 —    《。第三十二条》 , 调解?委,。员会应当建立—健全调解登记、调】解记录、督促—履行、档《案管理、《业务培训、统计报】告、工作考评等制度! 《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三—条 : 企业应当支持调解!委员:会开展调解工作提供!办公场所保障工【。作经费 —    — 第:三十四条  企【业,未,按照本规定成立调解!委员会劳动》争议或者群体性事件!频发影响劳》动,关系和谐造成重大社!。会影响?的由:县,级以上人力资源和】社会保障行政部【门予以通报》;,。违反:法律法规规定—的依法?予,以处:理 》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五条 — 调解员在》调解过程中存—在严重失职或—者违法违纪行为【。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!的调解委员》会,应当予以《解聘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