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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。章 调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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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十:三条 大中型企业!应当依法设立调解委!员会并?配备:专,职或者兼《职工作人《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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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有分公司、!分,店、分厂的》企业:可以根据需》要在分支《机构设立调解—委员会总部调解委员!会指导分支机构【调解:委员会?开展劳动争》议预防调解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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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调解委员会】可以根据《需要在车间、工段、!班组设立调解—小组
! 第十四—条 ?小微型企业可以【设立调解委员会【也可以由《劳动者和《企业共同推》举人员开展调解工】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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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十,五条 调解委【。员会由劳动者代表】和企业代表组—成人数由双方—协商确定双方—人数应当对等劳动】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!成员担任《或者由全体劳动者】。。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!企业负责《人指定调《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!委员会成员》或者: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!
《
》 第十六条》 调解委员—会履行下列》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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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【一,)宣传劳动保障法】律、法规和政策【;
》
【 : ,(二)对本企业【发生的劳动》争议进行调》。解;:
】 , (—三)监督《和解协议、调解【协议:的履行;
—
】。。 (四—)聘:。任、解聘和管理调解!员;
》
— , 《(五:)参:与协调履行劳动合】同、集体合同、执行!企业劳动规章制【。度等方面出现—的问题?;
:
】 (六【)参与研究涉—及劳动者切身利益】的重大?方案;
》。
,
? 】。(七)协助企业建】立劳:动争议预防预警【机制
】 第十—。七条: 调解员》履行下列《职责
【
— (一》)关注本企》。业劳动?关系状况及时向【调解委?员会报告;
!
《 —(二)接受调解委】员会指派《。调解劳动争议案件】。;
《
,
: —。 (三)监督和】解协:议、调解协议的【履,行;
》
! (四)》完成调解委员会交办!的其:他工作
—
第】十,八条 调解员应当!公道正派《、,联系:。群众、热心调解【工作具有一定劳动保!障法律政策知识和】沟通协调能力调【解员:由调解委员会聘任的!本企:业工:作人员担《任调:解委员会成员均为】调解员
】
: 第十九条 !调解员的聘期至少为!1年可以续聘调解】员不能履《行调解职责时调解委!员会应当《及时调整
【
《 第二》十条 《调,解员依?法履行调解职—责需要占用生产【或者工作时间的企】业应当予以支—持并按照正》常出勤对待》
— 第二十【一条 ? 发生?劳动争?议当事人可以口头】或者:书面形式向》调解委?员会提出调》解申请
! , 申请内—容应当包括申请【人,基本情况、调解请求!、事实与理由—
】 口?头申请的《调解委员会》应当当场记录
【
》 第二—十二:条 调解》委员会接到调—解申请后《对属于劳动》争,议受理范《围且双方当》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!在3个工作日内【受,理,对不属于劳动争议】受理范围或》者一方当事人—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!好,记录并?。书,面通知申《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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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《三条: 发生劳动—。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!调解申?。。请调解委员会可以】在征:得双方当事人同【。意后主动调解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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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四条 调解委员!会调:解,劳动争议《一般:不公开进行但是双方!当事人要求》。。公,开,调解的?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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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二,十五条 调解委员!会根据案件情况【指,定,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!。进行调解《在,征得当事人同意后】也可以邀请有关【单位:和个人协助调解
】
,
》 调解员应当】全面听取双方当【事人:的陈述采《取灵活多样的方式】。。方,法开展耐心、细致】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!当事:人自愿达成》调解协议
!
第二【。十六条 经—调解达成调解协议】的由: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!协议书调解》协,议,。书应当写明双—。方,当事人基本情况【、调:解请求?事,项、:调,解的结果和协议履行!期限、履行方—式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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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调解协【议书由双方当事人】签名或?者,盖章经调解员签名】并加盖调解委员会】印,章后生效
!
?。 调解协议—书,一,式三份双方当事人】。和调解委员会各执一!份
—
? 第二十七条【 生效的调—解协议对双》方当事?人具有约束力—当事:人应当履行
【
【 双方当事人—可以自调解协议【。生效之日起1—5日内?共同向仲《裁委员会《提出仲裁审查—申,请仲裁?委员会受理》后应当?对调解?协议:进行审查并根据劳动!人事争议仲裁办【案规则第五十四【条,。规,定,对程序?和,内容:合法:有效:的调解协议出—具调解书
!
《 第二?十,。八条 ?。 ,双方当事《人未按前条规定提出!仲裁审查申请—一方当事人在约【定的:期限内不履行—调解协议的》另一方当事人可【以依法申请仲—裁
?
:。
《 仲裁委员会【受理仲裁申请后应】当对调解协议—进行审查调》解协:议合法有效》且不损害公共—利益或?者第三人合》法利益的在没有【新证据出《。现的情况下仲裁【委员会可以》依,据调解协议作出【仲裁:裁决
》
第二!十九:条, 调解《委员会调解劳动【争,议应当?自受理调解申请【之日起1《5日内结束》但是双方当》事人同意《延期的可以延长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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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 在前—款规定期限内未【达成调解协》议的视为调解不成】
】 第三《十条 当事人【不愿调解、调解不】成,或,者达成调解协—议后一方《当,事人在约《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!解协议的《调解委员会应当【做好:记录由双方当事【人签:名或:。者盖章并《书,面告知当《事,。人可以向仲裁委【员,会申请仲裁
】
《 第三十一条】 有下列情—形之一?的按照劳《。动人事争议仲—裁办案规则第—十,条的规定属于仲裁】时效中断《从中断时起》仲裁时效期间—重新计算
!
【 (?一)一?。方当事人提出—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!事,人不同意协商或【者在5日内》不做出回应的;
!
】 (》二):在约定的《协商期限《内一方或者双—方当事人《不同意继续协商的;!
【 : (三【)在约定的协商期】限内未达成一致的】;
】。 (】四)达成和解协议】后,。一方或者双方当事】人在约定的期限内】不履行和解协议【的;
《
》 《 , (五)一方【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!。后,另一方当事人不【同意调解的;
【
:
【 《(六)调解委员会】受理调解申请后在】第,二十:九条规定《的期限内《一方或者《双方当事人不同意】调解的;《
,
! 《(七)在第》。二十九条规定的期】限,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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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, (八)达成—。调解协?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!定期限内《不履行调解协议的】
— 《。第三十二条》 , 调解?委,。员会应当建立—健全调解登记、调】解记录、督促—履行、档《案管理、《业务培训、统计报】告、工作考评等制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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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三—条 : 企业应当支持调解!委员:会开展调解工作提供!办公场所保障工【。作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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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三十四条 企【业,未,按照本规定成立调解!委员会劳动》争议或者群体性事件!频发影响劳》动,关系和谐造成重大社!。会影响?的由:县,级以上人力资源和】社会保障行政部【门予以通报》;,。违反:法律法规规定—的依法?予,以处:理
》
—第三十五条 — 调解员在》调解过程中存—在严重失职或—者违法违纪行为【。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!的调解委员》会,应当予以《解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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