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三章
!
:
《
第:。。。一节 核准、备案】的范围
【
,。
,。。
—第十三条 实行】核准管理的范围【是投资?主体直?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!。外企业开展的—敏感类项目核准【机,关是国家发展改【。。革委
! : 本办?法所称敏《感,类项目包《。。。括
【。 】(一)? ,涉及敏感国家和【地区的项《目;
?
《
》 《(,二) 涉及敏感【行业的?项目
?
:
:
:。 : 本办法《所称:敏感国家和》地区包括
!
!。(一) 与我—国未建?交的国家和地—区;
】 【。 (二) 发生战争!、内乱的国家—。和地区;
【
《 (三!) 根据我国缔【结或参?加的:国际条约《、协定等需要限【制,企业对其投资—的国家和地区;
!
:
】。 , (四) 其他敏】感国:家和地区
!
本办法】所称敏感行》业包括
》
《 (!一) ?武,器,。装备的研制生—产维修;
》
】 ? :(,二): 跨境水资源—开发利用;
】
:
《 (三【) 新闻传媒;
!。
《 《 ?。 (四) 根据我】国法律法规和有【关调控?政策需要限》。制企业境外》投,。。资的行业
》
:
》 敏感行业—目录由国家发—展改:革委:发布
【
, : :第十四条 实【。行备案管理的—范围是?投资:主体直接开》展的非敏感类项【目也:即涉及投资主体直】接投入资《。。产、权益或提—供融资?、担保?的非敏感《类项目
—。
》 实?行备:案,。管理的项目中投【资主体?是中:央管理企业(—含中央管理金融【企业、国《务院或国务院所【属机:构直接?管,。理的企?业下同)的备案【机,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!;投:资主体是《地方企业且中方【投资额3亿美元及】以上:的备案机关》是国家发《展改:革委;投资主体是地!方企:业且中?方投资额3亿美元】以下的备案》机关是投资主体【注册地的省》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! 本办法所称非敏感!类项目是指》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!区且不涉及敏感行】。。业的项目 本办法所!。称中方投资额是【指,投资:主体直接以及通【过其控制的境外企】业为项目投》入的货币、证券、实!物、技术、》知识:产权、股权、债【权等资产、权益【以,及提供融资、—担保的?总额
! 本办》法所:称,省级政?府发展?改革部?门包括各省、—自,治区、直辖》市及计划单列市【人民:政,府发展改革部门【和新疆生产建设【兵团:发展改革部门
!
:
》第十五条 —投,。资主体?可以向核准、备【案机关?咨询拟开《展的项?目是否属于核准、】备案范围核》准、备案机关应当】及时予以告知
!
《 ?第十六条 》 两个以上投—资主体共《同开展的项》目应当由投资额较】大一方在征求—其他投资方》书面同意后提—出,核准、备案申请如各!方投资额相等应【当协商一致后由其中!一方提出核准—、备案申《请
:
】。 第十七条 【对项目所需》前期费用(包—括履约保证金、保函!手续:费、中介服务费、】资源:勘探费等)》规模较大的投资【主体可以参照本办法!。第十三条、》第,十四条?规定对项目》前期费?用提出核准、备案】申请经核准》或,备案的?项目前期费用—。计入项目中方—投资额 第二节 核!准的程序和时限
!。
,
— 第十八条 【实行核准管理—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!通,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!关提交项目》。申请报告《并附具有关文件其】中投资?主体是?中央管理企业的【由其:。。集团公司或总—公司向核《准,。机关提交;投—资,主体是地方企—业的由其直接向【核准机关提交
】。
》 ?第十九条 项【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!以下内容 (—一) 投资主体情况!;
:
【 —(二) 项目情【况,包括项目名称、投资!目的地、主要内容和!规模、中方》投资额等;》
:
,
》 《 :(三)?。 项目对我国—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!的影响分析;
!
》 (四】。) 投资主》体关于项目》真,实性的声明
!
,。
《 ,项目申?请报告的《通,用文本以《。。及应当附具的—文件:(以下称“附件”)!清单由国家发展【改革委发《布
》
《 第?二十条 项目申请!报,告可:以由投资主体—自行编写也可以【由投资主《体自主委托具—有相关经验和能【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编!。。写
:
:
,
—第,二十一条 项目】申请报告和附件齐全!。、符合法《定形式的核准机关】应当予以受理—
?。
,
: 《项目申请《报告或附件不齐全、!不符:。合法定?形式的核准》机,关应当在收》。到项目申请报—告之日起《5个:。工作日内《一次性告知投—资主体需要》。补正的?内容逾期不告知的】自收到项目申请报】告之日起即》为受理 核准—机关受理或不予【受理项目申请报告都!应当通过网》络系统告《知投资主体投资主体!需要受理《或不:予受理凭证的可【以通:过网络系统》自行打印或》要求核准机关出具
!
:
【第二十二条 【项目涉及有关部门职!责的核准机关应【当商请有关部—。门在7个工》作日内出具》书面审查意》见有关?部门逾期没有反【。馈书面审查意见的视!为同:意,
:
— :第二十三《条 核准机关在受!理项目申请报告【后,如确有?必要应当在》4个工作日内委托咨!询机构进行评—估除项目情况—复杂的?评估时?限不得超《过30个工作日项目!情况复杂的经核【准,机关:同意可以延长评估】时限但延长的时限】。不得超过60—个工:作日
【
核准机关!。应当:将咨询机构》进行评估所需的【时间告知《。投资:。主
《
》 :。。体 接受《委托的咨询机—构应当在《规定时限《内提出评估报告【。并对评估《结,论承:担,责任 ?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!承担咨询机构及其工!作人员不得收取【投资主体《任何费?用,
!。 第二十四条 【 核准机关可以结合!有关单位意见、【评估意见等建议投资!主体对项目申请【报告有关内容进【行调整或要》求投资主体对—有关情况《或材料?作进一步澄清、补】充
】 第二十五【条 核准机—。关应当在受理项【目,申请报?告后20个工—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!核准:的决:定项目情况复杂或】需要征求有关单【位,意,见的经核准机关负】责人批准《可以:延长核准时限但延】长的核准时限不【得超:过10个工作—日并:应当将?。延长时限的理由【告知投资主体
【
— 前款规—定的:核准时?。限包括征求有关单】位意见的《时间不?包括咨询机构—评估的?时间
】。 : 第二十六条 !核准机关对》。项目予以核准的条】件为
《。
! (一) 不】违反我国法律—法规;
!。 ? 》(二) 不违—反我国有关》发,展规划、《宏观:。调控政策、产业政策!和对外开《放政策;
【。
— (三)】 不:。违反我?国缔结或参加的【国际条约《、协定;
》
— : 》(四) 不威胁【、不损害我国国【家利益和国家—安全
《
第!二十七条 对符合!核准条件的项目核】准机关应当予以核】。准并向投资主—体出:。具书面核《准文:件
】 , ,。 对不符合核准【。条件的项目核准【机关:应当出具《不予核?准书面通知并说明不!予,。核准的理由》。
,
《
? , 第二十八条 项!目违反有关法律法】规、违反有关规划】或政策、违》。反有关?。国,际条约或协》定、威胁或损—害我国国《家利益和《国家安全的核准机】关可以不经过征求】意见、委托评估等】程序直接《作出不予核准—的决:定 第三《节 备案的程序和】时,限
】 第《二十:九条: 实行《备案管理的项目投】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!系统:向备案机关提交项】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!文,件其中投资主体是】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!集团公司《或总公?。司向备案机》关,提交;投资主—体是地方企业—的由其直接向备案】机,关提交
》。
项!目,备案:表格:式,文本及?附件清单由国家发】展改革委发布
!
》 第三十条 项!目,备案表和《附件齐全、》符合法?定形式的备案—机关应当《予,以受理
! 项目备【案表或附件不齐【全、:项目备案表》或附件不符合法定】形式、?项目不属于》备案管?。理,范围、项目不属【于,备案:机关管理权限的【备案机关应当在收】到项:目备:案表:之日起5个》工作日内一次—。性告知投《。资,主体逾?期不告知的自收到项!目备案?表之日起即为受理】 备案机关》受理:或不予受《理项:目备案表《都应当通过网络系统!告知投资《主体投资主体需要】受理或不予受理【凭证的?可以:通过网络系统自行】打印或要求备案【机关出具
【
? 第三—十,一条 ? 备案机关在—受理项目《备案表之日》起7:。个工作?日内向投资主体出具!备案通知书》
】 :备案机关发现项【。目违:反有关法律法规、违!。反有关规划或—政策、违反有关国】际条约或协定、【威胁或损害我国【国家利益和》国家安全的应—当在受?理项目?。备案表之《日起7个工作日内】。向投资主体出—具不予备案书面通知!并说明?不,予备案?的理由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