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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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核准、备!案的: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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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三条 —。实行核准《管理的范围是投【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!控制的境外》企业开展《的敏感类《项目核准机关是国】。家发展改革委—
》
? 本办法所称敏感!类,项目包括
—
:。
— (一)【 涉及敏感国家和】地区的项目;
【
,
】 (二—) 涉及敏感—行业:的项目
》
【 ,。本办法?所称敏感国家和地】区包括
》
! (《一) ?与我国未建交—的国家和《地区;
《
》 (!。二) 发生战—争、内乱的国家和】地区:;
》。
,。
】 (三?) 根据《我国:缔结或参加的国【际条约、协定等需要!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!国家和地区》;,
?
:
!(四) 其他—敏感国家和地—。区
?
【 本办法所称敏【感行业包括
!
【 : (一) 》武器装备的》研,制生:产维修;
】
— 《(二) 跨境水资源!开发利?。用;:
《
【 ?(三) 新闻传【媒;
】 》 (四) 根】。据我国法律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】策需要限制》企,业,境外投资的行—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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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敏—感行业目录》由国家发《展改革委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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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【条 ?实行备案管理的范】围是:。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!非敏:感类项目也》即涉及投资》主体直接投入资【产、:。权益或提供》融资、担保的非敏感!类项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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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实行备案管理的!项目中投资主体是中!央,管理企业《(含中央管理金融企!业、国?。务院或国务》院所属机构》直接管?理的企业下同)的】备案机关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】;投:资主: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!。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!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!发展改革委》;投资主《体是地方企业且中】方投资额3亿美元】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!资主:体注册地的省级政】府发展改革部门 本!。办,法所称?非敏感类项目是指不!涉及敏?感,国家:和地区且不涉及敏感!行,业的:项目: 本办?法所称中《方投:资额是指投》资主体直《接以及通过其控制】的境外企业为项【目,投入的货币、证券】、实物、技术、知识!产权、股权、债权】等资产、权》益以及提供融资、担!保的总额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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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】办法所称省级政【。。府,发,展,改革部门《包括各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市及《计,划单列?市人民政《府发:展改革部门和—新疆生?。产建设兵团发展【改革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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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》条 ?投资主体可以向核准!、备案机《关咨询拟开展的项目!是否:属,于核准、备案范围核!准、备案机关应当及!时予:以告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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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》。六条: 两个《以上投资主体共同】。。开,展的:。项目应?当,由投资?额较大一《方在:征求其他投资方书】面同:意后提出核准—、备案申请如各【方投资额相等应【当,协商一致后由其中】一方提出核准、备】案申请
》
】第十七条 —对,项目所需前期费用(!。包,括履约保《证金、保函手续【费、中介服务费【、资源勘探费—等)规模较大的投】资主体?可以参照本办法第十!三,条、第十《。四条规定对项目【前期费用提出—核准、?备案申请《。经核准或备案的项】目,前期费用《计入项目中方投资额! 第:二节 核准的—程序和?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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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八条? 实行核准管【理的:项目投资主体应【当通过网络系—统向: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!请,报,。告并附具有》关文件其中》投资主?体是中央管理企【业的由其集团—公司或总公司向核准!机关提交;投资主】。体,是地方企业的由【其直接向核准机关提!交
》
》 第十?九条 项》。目申请报《告应当包括以—下内容 (一) 投!资主体情况;
【
》 , : (二)】 项:。。目情:况包括项目》名称:、,投资目的地、—主要内容和》规模:、中方投资额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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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》 《(三) 项目对我】。国国家利《益和国家安》全,的影响分析;
【
! (四)【 投: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!性的:声明
》
【项目:申,请报告?的通用文本》以及应当《附具的?文件(以《下称“附《件”)清单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!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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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条 项目申!请报告可以》由投:。资主:体自行编《。写也可以由》。投资主体自主委托】具有相关经验和能】力的中?介服务机构编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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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一条 》 项目申请报告和】附件齐全、》符合法定形式的核】准,机关应当予以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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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项目申请《报告或附件不齐全、!不符合法《定,形式的核准机关【应当在收到》项,。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!个工:作,日内一次性告知【。投资:主体:需要补正的内—容逾期不告知—的自收到项目申请报!告之日起即》为,。受理 核准机—关受理或《不予:。受理项目申请—报告都应《当通过网络系统【告知投资主》体投资主体需要受】理或不予受理凭【证的可以通过网【络系统自行打印【或要求核准》机关出具
》
— 第二十二【条 项目涉及有关!部门职责的》核准机关应当商请】有关部门在7个工作!日内出具《书,面审查意见有—关部门逾期没有【反馈书面审查—意见的视为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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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二,十三条 核准机】关在受理项目申请】报告后如确》有必要应当在4【个工作日内委托咨询!机构进行评估除【项目情况《复,杂,。的,评估时?限不得超《过,30个工《作日项?。目情况复杂》的经核准机关同【意可以延长》评估时限但延长的时!限不得超过60【个工作日《
— : 核准机》关应当将咨》询机构进行评估【所需的时间》告知投资《主
【 体 —接受委托《的咨询?。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!内,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!估结论承担责—任 评估费用由【核,准机关承担》咨询机构及其工作】人员不得《收取投资主体任【何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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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四条 核准机关!可,以结合有《关单位意见、—评估意?。见等建议投资主【体对:项,目申请?报告有关内容进行调!整或要求《投资主?体,对有关情况或—材料作进一步—澄清、补充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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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五条 】。。核准机关应》当,。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!后20个工作日内作!出是否予《以核准?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!。或需要征求有关单】位意见的经核—准机关负责》人批准可以》延长核准时限—。但延长的核准时限】不得超过《10个工作日—并应当将延长—时,限的理由告知投资】主体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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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前:款规定的核》准时限包《括征求有关单位意见!的,。时间不?包括咨询机构评【估的时间
!
第二十】六条 核准—机关:对项目予以》核准的?。条件为?
! , ? ,(一) 不违反我】国法律法规;
【
》。 》 (二) 不】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!划、宏观调控政策】、产:业政策和对外开放政!策;:
! (三) !不违反我国》缔结或参加的—国际条约《、协定;
!
? (四】) 不威胁、不损害!我国国家利》益和国家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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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条—。 对符合核准【条件:。的项目核准》机关应?当,予以核准并向—投,资,主体出具书面—核准文件
》
!对不符合《核准条?件的:项,目核准机关》应当出具不》予核准书面通知并说!明不予核准的—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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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二十八【条 项目违—反有关?法律法规、》违反有?关规划或《政策、违反》有关国际条约或协定!。、威胁或损害我国国!。家利益和国家安全】的核准机关可—以不经过征求意见】、委:托评估等程序直接】作出不予核准的决】定 第三节》 备案的程序和时】限
【 第二十九条! , 实行备《案管理的项》。目投资主体应—当通过网络系统【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!备案表并《附具有关文件其【。中投资?主体是?中央:管理企?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!总公司向备案机关提!交;投资主》体是地?方企业的由其直【接向备案机》关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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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项?目备案表格》式文本及附》件清单?由国家?发展改革委发—。布,
】 第三十条— , 项目备案》表,和附件齐全、符合】法定形式的》备案机关应当予【以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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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项目备《案表:或附件不齐全、项目!备案表或附件—不符合法《定形式、《项目不属于》备案:管理范围、项目不】属于:备案:。机关:管理:权限的备案机—关应当?在,收到项目《。备案表之《日起5个工作—日内一次性告知【投资主体逾期—不告知的自收到项】目备案表之》日起即为受理 【备,案机关受理或不【予受理项目备案【表,都应当通过网络系统!告知投资主》。体投资主体需要受理!或不:予,受,理凭证的可以通【过,网,络系统自行打印或】。要求备案机关出具】
】 第三十一条 !备案机关在受理【项目备?案表之日起7个工作!日内向投资主体出具!备案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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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备案机关发现项【目违:。反有关法律法规【、违反有关规—。。划或政策、违—反有关?国际条约或协定【、威胁或《损害我国国家利【益和:国家安全的应—当在受理项目备案表!之日起?7个工作日内向投资!主体出具《不,予备案?书面通?知并说明不予备案的!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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