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备案工作《程序
》。
—。 第《三条 企》业,发生需要进》行,资产:评估的?经济行为时应当按】照关: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!评估机构工作的指】导意见(国资—发产权?〔,201?1,〕68号)》等文件规定聘—请,具,有相应资质的—。评估机构《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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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 在资产《评,估项目开展过程【中企:业应当就工作—情况及时通》过中央企业资—产,评估管理信息系统】向备:案管理单位报告包括!评,估基准?日选定、资产评【估、土?地估价?。、矿业权评估和相】关审计等情》。况,必要时备案管理【单位可对资产评【估项目进行跟踪指】导和现场检查
】
】第五条 《 企业收《到评估机《。构出具的评估—报告后应《当在评估基准日起9!个月内?将备案申请材料逐】级报送备案管—理单位在《报送备案管理单【位之:前,企业应当进行—以下初步审核
!
《 (】一)相关经》济行为是否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】要求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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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二)评估基—准日的选择》是,否合理
】
— (《三)执业评估机构】及人员?是否具备相应资【。质,
【 【(四)评估范—围是否与《经济:。行为批准文件或重】组改制方案内—容一致
】
: — (五?)纳入?评,估范围?的房产、土地及矿】产资源?等资产?。权属要件是否齐全
!
:
【 (六—)被评估企业是否依!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!事宜
】 《 , : (七)评估—报告、?审计报告等》。资料要件是》否,齐全
【
: , 第?六条 企业提出】资产评估项》目备案申请》时应当向备案管理】单,。位,报送下列文件材【料
—
? 》 (一)资》。产评估项目备案【。申请文件
!。
, — (二《)资产?评估项目备》案表(一式三—份)
《
,
】。 ?(三)与评估目的】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!准文件或其他—有效文件包括—相,。关,单位批复《文件以及企业董【事会决议或总经理】办公会议《纪要等
! 】(,四)评估所涉及的】资产改制重组、【产权流转方案—或,发起人?协议等材料
】
! (五)评—估,机构提交的》评估报告(》包括评估报告—书、评估说明、评估!明细表?及其电子文档等)】及,其主要引用报—告(:包括审计报告、土地!估价报告、矿业权】评估报告等)
】
— (【六)被评估资产权属!证明文?。件
》
— : :(七)与经济—行为相对应的无【保留意见标准—审计:报告如为非标准【无保留意见的审计】报告时对其附加【。说明段、强》调事:项段或?修正:性用语企业需提供】。对,有关事项《。的书面说明及承诺】
》
》 , :。。 (:八,。)拟上市项目或【已上市公司的重【大资:产重:组项目?评估基准《日在6月30日(含!)之前的需提供最近!三个完整会计年度】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!准日的审计报告【;评估基准日—在6月30日之后的!需提供?最近两个完整—会计年度和本—年度截至评估—基准日的审》计报告其他经—济行为需提供最【近一个完整会计【年度和本年度截【至评估基准日的审】计报告
! 【 ,(九)资产评—。估各当?事方的相关承—诺函评估委托—方、评估机构、被评!估企业(产》权持有单位)均应】当按照评估准则的相!关规:定出:。。具承诺函
】
! ,(十)?需要提供的》其他材?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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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七条》 企业应》当按照?关于启用《中央企业资产—评估管?理信:。息系统有关事项的】通知(?国资厅产权》〔,2012〕201】号)及时将项目基】本情况、评》估,报告等?录入中央企业资【。产,评估管?理信息?系统并组《织开展审核工—作必要时《可组织有关专家【参与评估项目评审】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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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八条 备案—管理单位收》到备案申请材—料后应?当在10《个工作日内向企业】出具审?核,意见企?业,应当及时组织—相关中介机构逐条答!复审核意《见并根据审核要求对!资产评估《报告、土地估价报】。。告、矿业权评—估报:告,和相关审计》报,告等进行《补充修改并将调整】完善:后,的备案申请材料【。和审核意见答复在】10个工作》日内报送备案—管理单位备》案管理单位》应当及时组织—。复审经审核》符合备案《要求的应《当在10个工—作日内办理完成【备,案手续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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