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三章《 ,企业负责《人管理? 》     第】十六条  》国有资产监督管【理机构应当建—立,健全适应现代—企业制度要求的企】业负责人的选用【机制和激励约—束机制 【   《  第十七条  国!有资产监《督管理?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任!免或者建《议任免?所出资企业的企【业负责?人 【 , ,      (一)!任免国?有独资企业的—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!总会计师及其他企】业,负责:人; 》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》)任:免国有独资公司的】董事长、《副董事?长、:董事并向其提—出总经理、》副总经理《、总会计师等的【任免建议; 】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—依,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国!有控股?的公司派出的董事】、,监事人选《。推荐国有控股—的公司?的董事长、副董【事长和监事》会主席?人选并向其提出总经!理,、副总经理、总会】计师人选的建—议; 《 ,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?依照:公司章程《提出向国《有,。。参股的公司派出的】董事:、监事人《选 : 》    国务院省】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!民政府设区的市、】自治州级人民政府】对所出资企业的企】业负责人《的任免?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!规定执?行   !  第十八条  】国,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!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!经营:业绩考核《制度与其任命—的企业负责人签【订业:绩合同根据业绩【。合同对企业》负责:人进行年度考核和】任期考核 》    】 第十九条  【。国有资?产监:督管理机《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!确定所出《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!企业、国有》。独资公?司的企业负责人的薪!酬;依据考核结果】。决定其向所出资【企业派?出的企业负》责人的奖《惩 ?